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54歲主婦去年因癌腸到浸會醫院做切腸手術後不治,被家人質疑院方醫療失當,死因庭昨日展開研訊。死者女兒表示懷疑亡母是食瀉藥瀉死,但當時看不懂醫生英文書寫的死因,且新年將至,於是匆匆火化遺體了事,但被裁判官陳碧橋連珠質問,為何看不懂又不問清楚,若有疑惑,為何簽下死因證明書,又沒有要求驗屍,火化後如何驗證?
官:有疑惑為何簽死因書
案中死者梁綺媚於去年1月15日去世,其主診醫生李國強在死因醫學證明書列明她死於中毒性休克綜合症、彌散性血管內凝血、糞便性腹膜炎、迴腸穿孔及大腸癌。事發於去年初,梁婦因腹痛到診所求診,醫生李耀庭(現已退休)檢查後,安排她在1月5日到法國醫院做電腦掃描,最終驗出她盲腸有一個霉爛腫瘤,已為第二期腸癌,同月8日轉介她往浸會醫院做手術。梁婦任職政府化驗技術員的女兒范婉茵供稱,母親1月10日晚上8時入住浸會醫院,護士要求她手術前飲下2公升由瀉粉(Peglyte)開釋的藥水,以清理腸道。
至翌日早上,院方指其母病情突然惡化,懷疑其腸穿,要做緊急切腸手術。同月14日,浸會駐院醫生向她表示其母情況穩定,多觀察一日,但翌日凌晨,浸會致電范謂其母血壓急降,情況危急,至早上7時15分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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