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泛華語地區,華人的名字,包括花名、綽號,甚至身份證上正式的姓名,都有人使用英文字母。最「如雷貫耳」的字母人名要數「阿Q」,魯迅通過小說《阿Q正傳》,塑造了一個社會低下層的小人物。小說寫道,「人都叫他阿Quei」,不過大多數人還是習慣按英文字母Q的發音來讀。
香港的字母人名應該是泛華地區裡最多的了。香港人多數另有一個英文名字,讀寫時為了簡便,就演變成為字母人名了。例如特首梁振英先生簡稱就叫「CY」,娛樂圈就更普遍了,觀眾甚至可能只熟悉他們的字母名字而忘了其正式姓名,例如:「Do姐」、「阿Sa」、「B哥」、「何B」、「大S」。法庭審理一些私隱性高的案件時,不想讓人知道案件主角,也會使用「A小姐」、「X先生」之類的字母名字。「字母小姐」、「字母先生」的新聞也經常登上娛樂版的頭條。
英文字母成為身份證上正式的姓名,在內地曾經是鬧上法院的大新聞。江西鷹潭有個人叫「趙C」,2005年趙C以此名字申請第一代身份證成功,但2006年8月,趙C欲換第二代身份證,卻遭有關部門拒絕。於是他於2009年1月狀告鷹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一審勝訴,但公安局上訴;同年2月27日鷹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雙方達成庭外和解,趙C決定改用一個中文名字。「趙C」這個正式的英文字母姓名從此消失。
登記酒店或引不便
很多境外華人到內地入住酒店登記時,雖然證件有英文名字,包括姓、名、別名等,但酒店只會使用漢字或漢語拼音登記客人名字,這時會引起一些不便。例如客人姓名是霍小明,若有人致電酒店找「Fok Siu Ming,Henry」,便找不到,因為酒店以「Huo Xiaoming」登記這位客人的名字。
據知,內地公安部門《姓名登記條例(初稿)》規定,姓名不得含有已簡化的繁體字、已淘汰的異體字、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符號等。但《民法通則》又明確規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即名從主人)。究竟中國公民能否使用英文字母作姓名,目前仍存有不同意見。 ■教院語言資訊科研中心蔣震(語言科學)講座教授鄒嘉彥主持
(標題和小題為編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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