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哲學上,一個極重要的字眼是objectivity,即「客觀」。甚麼叫objectivity,或它的形容詞objective(客觀的)呢?而objective的反義詞subjective(主觀的)又是甚麼意思呢?
說到objective和subjective,通常都與兩樣東西有關:
1. a perceiving subject, normally a person(一個可以感知其他東西的主體,通常是一個人);
2. a perceived or unperceived object(一個被感知或沒有被感知的客體)。
舉個簡單例子:小明看見一道彩虹,小明便是a perceiving subject,而一道彩虹便是a perceived object。
Object與能否感知無關
我們通常會假設object(客體)是怎麼樣的呢?我們會假設它exists independent of the subject's perception of it(獨立存在,跟主體是否感知它無關)。換句話,即使上述的彩虹沒有給小明感知到,甚至沒有給其他人以至動物感知到,它依然是存在的。由無數這樣的object所組成的「外在」世界,便是我們所謂的objectivity。因此,objectivity通常都與reality(現實)和truth(真理)有關。
Subjective人皆有之
那麼subjective(主觀)又怎麼理解?假設小明自出娘胎便無法分辨顏色,眼中只有黑、白,和不同程度的灰。那麼,他所見到的所謂彩虹便沒有紅至紫等色彩,而只有黑白灰。他主觀地見到的,便與客觀的彩虹有所分別了。這便大致是objective和subjective的分別。換句話,除了一個客觀世界外,我們每個人都有一個主觀的「內在」世界。
問題是:我們怎樣證明的確有客觀世界存在呢?
哲學上有一個很著名的有趣問題:If a tree falls in a forest and no one is around to hear it, does it make a sound(假若一棵樹在森林中倒下,而沒有人在附近聽見,它有否發出任何聲音)?我們的直覺自然會認為有,但怎麼去證明呢?唯一的證明方法,不是要有人去聽見這棵樹倒下的聲音嗎?但這便違反了問題的要求。但若不准聽見聲音,又尚有甚麼方式可以證明倒下的樹的確發出了聲音呢?這令我們開始懷疑:究竟是否真的有一個客觀世界存在?還是一切其實都只是我們的主觀感受,即離不開我們的感官。而一旦離開感官,離開主觀,根本便沒有甚麼存在?這,便是質疑objectivity的一個有趣方式。
不止在感官世界,還有道德(morality)和美學(aesthetics)的世界,都有這種objective和subjective的爭論。例如究竟世界上是否真的有客觀的對與錯?還是所謂對錯只不過是我們的主觀感受和判斷而已?這些問題至今依然爭論不休。 ■余 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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