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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東北區有不少農地尚未開發。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顏倫樂)四叔李兆基昨日提議政府將廢棄耕地免補地價給發展商興建低價物業,業界對此意見不一,有學者認同概念可行,等同「私人興建居屋」,但提醒政府要防範該類單位被「低買高賣」。有測量師指,100%免補地價非香港的沿用政策,有關建議或會引起社會極大爭議,政府要小心評估。
須防範單位「低買高賣」
城大建築科技學部高級講師潘永祥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李兆基的建議在技術上可行,類似「私人興建居屋」,但提醒政府若實行時必須設立制度,做好把關工作,防範該類單位被「低買高賣」。「首先,要限制單位出售的對象、購買的資格等等,這樣才能真正紓緩現時高樓價所造成的社會問題;第二,應設立類似居屋的補地價措施,於轉售時設置限制,例如轉售時要補回地價,亦要管制其出售對象,以免這類低價單位被用作炒賣對象。」
被問到新措施下,發展商會否是最大得益者?他說,只要政府設立制度得宜,發展商從免補地價的土地賣樓,實際上得益不會太多,利潤與一般賣樓亦會有差距,發展商有否得益實在見仁見智。他又說,這個方法可以幫助發展商提高積極性賣樓。
有評論指這種做法與「港人港地」類似,潘永祥不認同,認為是兩種不同概念,因為四叔的建議涉及免補地價,「港人港地」的土地就以市價買賣,以私人樓形式轉售,可以市價發售,只是限制轉售給港人身份。
要限制發展商賺「暴利」
韋堅信測量師行估值董事林晉超表示,四叔所建議的方法有不少商榷餘地,不少基本的問題要釐清,例如廢棄耕地是由政府提供、還是發展商本身持有?而且免補地價賣私人樓不同於香港沿用政策,勢必引起社會爭議,認為政府向發展商「送大包」。反而政府於補地價上提高折讓,可行性會更高。
林晉超續指,免補地價,發展商本身已可減低資金流轉、發展風險等,利潤增加,若毫無限制就給予發展商免補地價賣樓,政府根本無法控制出售價格,發展商甚至可以從中賺取「暴利」,所謂100萬元賣樓一說亦等於「空談」。因此除非政府有相關政策支持,轉讓設置合理限制,否則建議難以被社會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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