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馮晉研)香港積極推動專上教育發展,教育局去年10月提出,為規管自資專上院校《專上學院條例》(第三百二十章),將進行8方面修訂檢討。據當局文件顯示,諮詢工作早前已完成,自資專上教育界就各檢討建議表示全力支持;政府並計劃本立法年度下半年把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教育局昨日向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交代檢討進展,去年11月,當局曾舉行諮詢會聽取自資院校意見。諮詢結束後,局方共收到12份意見書。整體來說,自資專上教育界表示全力支持修訂建議。如獲教育事務委員會贊成,當局計劃2012至2013立法年度下半年,把修訂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該文件強調,是次《專上學院條例》修訂主要在於技術層面,以便利專上教育發展,並非新增管制措施。按當局檢討,建議條例作8方面修訂,包括刪除註冊專上學院須提供「最少4年」主修課程的規定;刪除及簡化課程修讀期、收生年齡及學歷要求;刪除夜間學配註冊的規定;刪除學院宿舍的醫療規定;簡化頒授學位資格程序;毋須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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