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朗天
前一陣子,電影教育界就微電影和短片的稱謂問題展開過好一輪討論。一些論者以為,過往一般把短於六十分鐘的電影作品稱為短片,而且具備菲林、磁帶或光碟等物質載體;微電影的長度更短,而且在網絡流通,只有顯示媒介,不需要可見的物質載體。由短片過渡到微電影,代表了時代的變化。
但也有持意識形態批判的論點,認為這又是一次中港文化差異以至矛盾角力的結果。微電影是內地用語,短片是香港傳統叫法,不叫短片而叫微電影,反映了象徵權力轉移方向。情況就像最近另一個用語爭拗——究竟商場匯演,該用煙花(南方一向稱謂)抑或煙火(據說是北方叫法)?
古來正名十分重要。傳統中國文化講求名正言順,名不正則言不順。政治就是正治,不正就無法好好管理,那關乎統治與抗爭、權力網絡的位置。不過,在我看來,與其單單關心這些,不如也花部分時間,思考一下本地的短片(無論必須叫短片抑或也可稱作微電影)文化問題。
今天香港的電影教育,不乏先培訓年輕人拍攝紀錄片,搞好基本功和團隊合作,然後才學講故事。紀錄片要拍成長片的話,每是經年,頗費周章,所以交功課都會是半小時至一小時內的作品,然而這個長度變相框限或鼓勵拍攝者僅用一、兩天時間,找一個有趣或吸引觀眾注意的訪問對象,便可「交差」,深度和意義無法保障。
至轉拍劇情片,年輕人往往有太多東西表達,短片長度變得不利敘事。支離破碎、節奏不勻、應詳細的簡略了,應明快的卻拖沓,比比皆是。創作人又每每太自我,沉溺於自己的作品,鮮有與其他創作人交流,評論(如果有的話)便更加不會去看了。
一句話,本地年輕人每每視短片為長片的暫代。還未夠資源拍到長片便先拍短片,於是短片便沒有了自己的生命。換言之,短片作為一個創作形式本身沒有受到正視。單一化問題其實已十分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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