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昨日宣布,將於2月20日向立法會提交《201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和二讀,以修訂《區議會條例》(第五四七章),落實從2016年開始一次過取消區議會委任議席。
特區政府發言人昨日表示,行政長官於1月16日公布的2013年《施政報告》表示當局會盡快修訂法例,從2016年開始取消所有區議會委任議席。
他續說,當局計劃在2月20日提交《條例草案》到立法會,其中會刪除《區議會條例》中現時所有有關委任議席的提述,包括該等議席作為區議會組成議席的地位、行政長官的委任權,及指明的委任議席數目上限,如《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在2016年1月1日第五屆區議會任期開始時,所有委任議席會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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