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姚寶)網上昨日流傳一封聲稱由港府發出的「新聞公報」,指當局日內將推出進一步壓抑樓市過熱的措施。政府新聞處即日發出聲明,指有關新聞稿純屬虛假,呼籲市民要小心,又強烈譴責相關人士,並指有關個案已交警方跟進調查,警方發言人指商業罪案調查科已接手調查有關案件。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在參觀年宵市場後回應,現時樓市熾熱,市民要對樓市虛假消息非常小心,政府有關當局會即時採取澄清工作。
昨日在智能手機程式及網上電郵,廣泛流傳一篇以「進一步措施應付過熱的樓市」為題的虛假新聞公報,無論格式、字型、措詞,都與新聞處日常所發稿件相似,內容主要指政府將再調整額外印花稅稅率,以應付樓市過熱的情況,又詳細列出內容,指修訂後的按額外印花稅,將按不同的物業持有期分為3級逆進稅率。
發假消息最高監5年
政府新聞處即日下午發出聲明,指該篇新聞稿純屬虛假,政府並無發出有關稿件。發言人呼籲市民要小心,不要被有關稿件誤導,又強烈譴責相關人士散布虛假消息擾亂市場秩序,指有關個案已交警方跟進調查。
警方其後表示已接獲相關部門轉介,商業罪案調查科已接手調查有關案件,提醒任何人如透過互聯網發放惡意虛假訊息,不但需要負上民事責任,根據《刑事罪行條例》,更有可能干犯《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之罪名,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5年。
有指該篇虛假新聞公報是有地產代理參與,意圖刺激樓宇成交,地產代理監管局昨發表聲明,表示十分關注,監管局正了解事件,並會嚴肅跟進,若證實有地產代理違反守則,將會施以紀律處分,最嚴重的處分是撤銷牌照。
監管局提醒所有持牌人,發放虛假消息會令市場訊息混亂,影響行業的專業形象及聲譽,甚至可能觸犯法例。
律師黃國桐表示,於網上發布虛假資料已罪犯刑事,抵觸香港法例第一百六十一條的《濫用電腦程序》,一旦罪成,最高刑責為監禁5年。他稱,若有關虛假資料造成市場恐慌,或其他更嚴重的後果,發布者將被加控其他擾亂公眾秩序的罪名。不過,黃國桐指出,市民買賣樓宇前,仍會密切注意市場去向,認為「假新聞稿」造成市場恐慌的機會甚微。
14歲男童稱港為疫埠罪成
網上發放虛假新聞導致社會混亂,早於10年前沙士一役中發生過。2003年4月1日,一名14歲男童從《明報》新聞網站下載新聞網頁,將內容重新修改成另一篇新聞稿,指特首宣布香港已成為疫埠。他將新聞稿放入自己個人網頁,並向網友發放。消息傳開,本港部分地區一度引起恐慌性搶購潮,直至衛生署署長公開澄清謠言,事件才得以平息。涉案男童於同年8月被判接受社會福利署監管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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