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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平理
上周適逢新春假期,本欄暫停一周。在這兩周中,較為引人關注的事件是,梁振英向《信報》發出律師信,指該報發表的練乙錚文章涉誹謗成分。儘管反對派借機攻擊梁特首,但有不少輿論指出,練文在毫無事實根據的情況下指控特首「涉黑」,完全是一種誹謗,應該受到譴責,特首有權透過法律行動「維權」。新界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在春節期間為本港在車公廟求得一支下籤,在社會上引發不少解讀和議論。輿論亦關注到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倡議的「萬人佔領中環」論,與本港的核心價值和社會利益相違,連公民黨主席余若薇也指方案「難獲主流民意支持」。對於港台節目《議事論事》縱容「港獨」,其偏頗的立場也受到輿論斥責。
練文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特首應捍衛聲譽
《信報》特約評論員練乙錚於1月29日在《信報》刊出文章「誠信問題已非要害 梁氏涉黑實可雙規」,指特首梁振英「靠黑道資源上台」,「炮製黑底民意」。梁振英為此向《信報》發出律師信,指該報發表的練文涉誹謗成分,《信報》隨即刊登聲明道歉。由於首次有特首向傳媒發出律師信,事件引起輿論的廣泛關注及議論。儘管反對派攻擊特首此舉是「打壓言論」,有「威嚇傳媒」之嫌,但有不少輿論指出,練文「有不少攻擊性和侮辱性的言詞,其中所陳述的觀點也絕無事實根據」。尤其是指稱特首涉黑,依據香港《社團條例》,凡自稱為「黑社會成員」的已構成刑事罪,更何況在沒有證據下,妄自判斷別人「涉黑」?特首循法律渠道維護自身權益和聲譽合情合理。正如前布政司鍾逸傑指「誹謗就是誹謗」,若不正視後果將十分嚴重。
對於特首應否向傳媒發律師信,有輿論引用了外國的例子以作參考。2010年3月24日,《紐約時報》國際版子報《國際先驅論壇報》在其評論版刊登啟事,向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及其總理李顯龍致歉。聲明說:1994年,《國際先驅論壇報》評論版編輯Philip Bowring(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毛孟靜丈夫)向李光耀父子「承諾」不在任何文章中「說或者暗示」李顯龍是通過其父親李光耀的裙帶關係而當上新加坡總理。但其後又在一篇評論中,Bowring再次把李氏父子加入「亞洲王朝政治」名單,令人誤會李顯龍當選是靠其他因素。這宗案例十分著名。這說明誹謗政治人物不是「法外之地」,傳媒也不是可以為所欲為的。
有輿論更指出,練文的嚴重指控不僅是對梁振英的誹謗,而且是對具有廣泛代表性的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的誹謗,對支持梁振英當選行政長官的大多數市民的誹謗,也是對特首選舉期間各個民意調查機構的誹謗,已經逾越了言論自由的界線,必須嚴肅處理。《新報》社評亦提到「以《信報》一貫以來的反梁立場,如果不予以即時的制止,恐怕這個指控便將蔓延開去,以後的評論都會建基於此了」。始終,在香港這個法治社會,特首也有權利透過法律行動「維權」。
車公廟下籤 提示社會放下政爭謀發展
鄉議局主席劉皇發於年初二為香港在車公廟求得95號下籤,籤文是:「駟馬高車出遠途,今朝赤腳返回廬;莫非不第人還井,亦似經營乏本歸。」解曰︰「宜慎小人,凡事不利」。旋即在本港社會掀起一陣解籤和尋找誰是小人的熱潮。不過,有輿論亦指出,求得什麼籤並非最重要,重要的是如何齊心一意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求得下籤反而警示市民未來可能會面對不少挑戰,更須放下政爭,共謀發展。
《議事論事》縱容「港獨」言論挨批
最近一集《議事論事》討論有關議會內外分化的議題。最受外界爭議的,是港台竟然邀請了「我�]係香港人,唔係中國人」發起人陳梓進出席討論,在大氣電波上肆意發表鼓吹「港獨」的言論。當在場的愛護香港力量陳淨心指斥其言論不當,並質問港台「係咪支持『港獨』」時,竟被主持人李鵬飛反唇相譏:「你知唔知港台編輯自主和有言論自由?」有輿論指出,港台固然享有編輯自由,但絕對沒有鼓吹「港獨」的自由。《基本法》列明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部分,在香港「搞港獨」既沒有市場,也與《基本法》相違,港台作為公營電台,又豈能鼓吹「港獨」?
此外,陳淨心在節目中受到各反對派中人圍攻,在被社民連梁國雄問到「係咪建制派」時,她說「我係咪建制派關你叉事呀」,但「叉」字在節目播出時被「嘟」一聲掩蓋。有分析指出「叉」不屬於粗口,不必以「嘟」掩蓋,港台此舉令人誤會她在節目中「爆粗」,明顯有誤導之嫌,更連累她受到反對派支持者連日來的人身攻擊。難怪工聯會的潘佩璆醫生都在社交網站留言,指陳淨心係一位「年輕女士」,港台咁做法確實會損害當事人聲譽,應該鄭重道歉。
「長期佔領中環」論難獲社會支持
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接連發表多篇文章,闡述其「長期佔領中環」的主張,以此作為政改談判時的籌碼。有輿論指出,「長期佔領中環」不但違法,參與者將面臨被檢控的結果,而且對市民造成極大的影響,根本不可能得到市民支持及認同。就是同為激進派的公民黨主席余若薇也表示,「佔領中環即使有一萬人支持,卻有十萬人出�襄雱A令到佢無工開,咁點先?」事實上,浸大的民調顯示只有13%港人支持以激烈手法抗爭,更遑論「長期佔領中環」的極端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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