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改革內容
1982年 精簡機構人員,國務院工作部門由100個(含部、委、局、辦,下同)精簡到61個,人員編制縮減約25%。
1988年 按照職能轉變的要求,國務院工作部門由72個減少到68個,人員編制精簡20%。
1993年 國務院工作部門從68個減少到59個,人員編制減少20%。
1998年 精簡了9個專業經濟管理部門,國務院工作部門減少到52個,人員編制減少47.5%。
2003年 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調整機構設置,完善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政府管理體制,組建了商務部,國務院組成部門減少了一個,但新成立了一個特設機構國務院國資委,另外還組建了一個正部級事業單位銀監會。2007年,又新成立國家預防腐敗局。
2008年 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公佈,涉及調整變動的機構共15個,整合並新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環境保護部,新組建了兩個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能源局和公務員局,改革後國務院組成部門設置為27個。
■香港文匯報記者海巖 根據公開資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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