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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各界對鐵道部改革呼聲越來越高。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內地自改革開放以來已先後進行過六次大規模的政府機構改革,尤其是朱鎔基和溫家寶任國務院總理期間,機構改革的頻率加快到五年一次。朱、溫內閣極力推大部制改革,但涉部門利益糾結舉步維艱。
雖有成效惟未達預期目標
大部制是發達國家政府部門設置的慣例,大多數發達國家的政府部門都在12到18個之間,部分發展中國家也實現大部制,如俄羅斯現由17個部門組成聯邦政府。而中國在經過2008年的大部制改革後,現有27個國務院組成部門,還有大量直屬機構、辦事機構、事業單位、國家局等。
對於2008年的大部制改革,中國行政管理雜誌去年發表的一篇題為「大部制改革:期待、沉思與展望——基於對五大部委改革的調研」文章稱,大部制改革取得了明顯的成效,一定程度地集中了職能,整合了機構;一定規模地調整了結構、提升了能力;一定範圍地明確了關係、優化了機制;一定層面地減少了摩擦、提高了效率。但同時,因缺乏系統性理論研究、整體安排、政策支撐和法制保障以及部門利益作祟、資源割據盛行等造成改革未能實現預期目標。
權責不一致現象須改變
文章提出,一些部門職能轉變不到位,具體職責增減強,而政府職能根本轉變弱,整合力度亦不夠,未能徹底解決不必要的職能交叉問題。在人員編制上,實行一刀切,致使一些政府部分職能被虛化,從中央到地方的「倒金字塔」現象,基層人員編制嚴重不足。
文章指出,要改變「一線權小責大、二線權大責小」、以及「領導不負責,負責不領導」等權責不一致現象。文章並建議,應整體籌劃並逐步推進其它領域的大部門調整,實行大文化、大科教、大醫衛、大農業、大財政、大交通、大國安,同時科學構建權力結構,將公共服務和行政執法等方面的執行職能分離出來,設立專門的執行機構,避免集決策、執行、監督於一身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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