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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底RQFII試點推出後,至今香港已有27家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香港子公司獲得RQFII資格,合計獲批投資額度700億元。資料圖片
中證監擴試點機構 投資範圍放寬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昌鴻 深圳報道)中國證監會6日晚間通過其網站向社會公佈了《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和《關於實施<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的規定》。其中重要兩點是擴大試點機構類型和放寬投資範圍限制。因此,香港投資機構以前被限制一定比例投資A股的門檻撤消了,這有利港人分享內地經濟增長帶來的投資機遇。
中證監有關負責人表示,為進一步擴大資本市場開放,支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地位,促進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中證監與人民銀行、外匯局等有關部門協商後決定修改RQFII相關法規,擴大RQFII試點,修改主要內容包括兩點:
機構自主決定投資產品
一是擴大試點機構類型。為確保RQFII試點順利推出,試點初期參與機構僅限於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中資銀行、保險公司等中資機構在港分支機構及香港本地金融機構均有參與RQFII業務的較強意願。此次修改RQFII法規後,境內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香港子公司或註冊地及主要經營地在香港地區的金融機構將可以參與試點。
二是放寬投資範圍限制。RQFII試點初期只能發行債券類產品或A股ETF產品,雖然有利於控制風險,但難以滿足投資者的差異化需求。修改後的法規放寬了對RQFII的資產配置限制,允許機構根據市場情況自主決定產品類型。此外,修訂的法規明確了RQFII投資範圍和持股比例等相關要求,簡化了申請文件,便利試點機構的投資運作。
根據最新規定,RQFII可投資的範圍包括在證券交易所交易或轉讓的股票、債券和權證,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固定收益產品,證券投資基金,股指期貨以及證監會允許的其他金融工具,並可參與新股發行、可轉換債券發行、股票增發和配股的申購。
持單個公司股權不逾10%
中證監此次還明確了規定了RQFII的持股比例限制,境外投資者的境內證券投資需要遵循,單個境外投資者對單個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得超過該公司股份總數的10%;所有境外投資者對單個上市公司A股的持股比例總和,不得超過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30%。
該負責人稱,2011年底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簡稱RQFII)試點推出後,市場高度關注,試點已經一年,現在香港已有27家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香港子公司獲得RQFII資格,合計獲批投資額度700億元。其中,24家試點機構獲批額度合計270億元,用於發行債券類產品;4家試點機構推出RQFII-ETF產品,累計獲批額度430億元,境外投資者認購積極,淨匯入資金近400億元,全部投資股票,其他試點機構正在向香港證監會申請發行RQFII-ETF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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