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兩會報道組 何凡)中編辦負責人昨日指出,此次改革將現國家能源局、電監會的職責整合,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主要是為了更好地統籌推進能源發展和改革,強化能源監督管理,促進能源行業健康發展。
該負責人表示,上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設立了國家能源委員會,並組建發展改革委管理的國家能源局,將能源管理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宏觀調控有機結合,實際效果良好。
不過,該負責人表示,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電力是能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監管獨立於能源局之外,造成電監會與能源局在電力改革、投資准入、項目審批和價格等諸多方面職責交叉,不利於整個能源統籌謀劃和推動電力行業發展。
該負責人指出,在重新組建國家能源局的同時,此次改革明確該局繼續由發展改革委管理。發展改革委主要是抓宏觀,做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能源規劃的協調銜接,能源局主要是發揮在能源發展、改革和監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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