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法律改革委員會轄下的逆權管有小組委員會於去年12月發表諮詢文件,就改革逆權管有的法律提出初步建議。香港測量師學會向法律改革委員會提交回應及意見,該學會認為,逆權管有的法律應在原有的土地註冊制度之下重塑,促請政府盡快實行土地業權註冊的制度。
該會表示,逆權管有應在特定的情況下予以保留,特別是要保障到一些陳舊的申索、避免土地不開發和荒廢,以及避免在有錯誤時造成困苦。
建議立法解決界線問題
不過,學會質疑該等條文是否足夠對土地界線問題提供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逆權管有甚至可能會造成更多的訴訟。故認為,解決土地界線問題的關鍵是透過修改現時的《土地測量條例》,建立一個釐定土地界線的法律框架。
另外,該份諮詢文件建議擅自佔地者需要提出逆權管有的申請,方可獲取該土地業權,註冊擁有人會獲通知擅自佔地者的申請,並可對申請提出反對。該會對此表示支持,又同意實施逆權管有土地10年後,須另加2年通知期,有關的通知書必須附有準確和足夠資料的圖則。
至於應否廢除在管有政府土地60年後可取得業權,該會認為此事值得詳細考慮,因為佔用政府土地對土地發展有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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