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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喬曉陽早前提出普選行政長官的兩個前提,包括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以及不能允許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廠商會會長施榮懷坦言,這是對香港最基本的要求,中央對行政長官有實質任命權,絕對不可能發生任命的行政長官對抗中央的情況。他認為,政治是需要協商和妥協的,反對派應回到《基本法》框架內去討論他們的普選行政長官方案。
施榮懷指出,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行政長官不單需要中央任命,就任時亦要宣誓效忠,不能與中央對抗絕對是合情合理的要求。如果作為中國一個特區的最高領導,對國家沒有認同,亦不擁護國家,根本不應參選行政長官。
特首搞對抗 難助港企北上
內地與香港近年的經貿合作不斷增加,而且深度和闊度亦不斷加大。對此,施榮懷認為,從工商界的角度,未來內地與香港的合作只會增加,香港中小企亦不斷尋找機會進入內地這個新興市場。他表示:「香港未來一定是積極參與到國家的發展之中,無理由普選出來的行政長官卻是對抗中央的,那麼到時內地與香港如何溝通,如何協助工商專業界開拓內地市場?更談不上落實好『一國兩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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