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梁悅琴)《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於本月29日正式生效前夕,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昨日起開始運作,接受發展商向公眾提交符合條例相關規定的的售樓說明書、價單及載有銷售安排的文件。該局發言人回應首日接受發展商提交銷售文件情況時表示,預期發展商大多會在較接近「該些日子」時提交上述文件。
該局發言人指出,根據《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發展商如欲在條例全面生效當日(即4月29日)開售或繼續推售一手住宅物業,最遲可於4月22日前(即「7日規定」)提供符合條例相關規定的售樓說明書,以及最遲可於4月26日前(即「3日規定」)提供符合條例相關規定的價單及載有銷售安排的文件。
事實上,由於新例下業界最受關注是何為誤導而引起刑事責任,部份發展商會押後推盤計劃。會德豐地產常務董事黃光耀表示,由於新例要求會仔細一點,肯定要花多一些時間來準備賣樓部署。金朝陽發言人則表示,昨日起已知會地產代理收回尚巒及曦巒的宣傳資料及暫時封盤,至於何時上載符合新例的售樓書,發言人稱,未有時間表,會觀察行家動向再決定。
地建會續與政府洽商
另外,地產建設商會執委會主席梁志堅明日將聯同發展商代表,與運輸及房屋局進行會議,就《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再表達業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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