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潘永祥認為,新樓書可幫助市民充分掌握樓盤資料,遠離買樓「陷阱」。張偉民 攝
新樓書涉及範圍廣泛,新例特別要求每本樓書必須載列「一手住宅物業買家須知」,讓準買家了解,決定購買一手住宅物業前須要注意哪些事項。例如提醒你了解代理或律師是否只代表你,還是同時代表發展商,提醒你發展商和地產代理不可在批准預售前,收取任何訂金及留名費等等。
睇公契撮要免「口同鼻拗」
市民亦須留意公契撮要,潘永祥舉例,假設A座地下有巴士總站,樓盤建設了一條天橋接駁B座,事實上A座人士很少用到天橋,但卻要付天橋的維修費,市民買樓前必須了解,否則將來只會「口同鼻拗」。新樓書亦規定加入樓盤位置圖250米範圍內的建築物、以及分區大綱圖,準買家從中可知樓盤附近有哪些厭惡性建築物,項目附近未來的規劃變化等。
「代理天書」納入規管
至於過去常見的「代理天書」,新例下未有禁止發放,但受法例規管。運房局回覆本報查詢時指,新例下,物業代理如向公眾發布自行編製的一手住宅物業資料,有可能被視為促銷有關住宅物業的廣告,任何人如在廣告中作出失實陳述或發布虛假及具誤導性的資料,即屬犯罪。物業代理在向公眾發布一手住宅物業的資料時,亦要遵守地產代理監管局的規定。
想像圖不再 字體也規範
由於新樓書將所有買家須知事項詳列,兼且字體變大,頁數過千,樓書變得厚疊疊,但潘永祥指:「招股書仲厚過樓書啦,買賣股票對於小股民都可能只係10萬元以內的投資,買樓講緊幾百萬元,厚瓥ㄜn啦。」他又說,新樓書規定嚴謹,樓書內不再有廣告,亦不會有「畫家筆下想像圖片」等,否則涉及誤導。
新樓書之所以厚,甚實都有其必要性。「字體有規格,是不希望太細隻字被人忽略。」潘永祥說,新樓書幫助市民充分掌握樓盤資料,日後有法例依循,可免誤墮一些買樓「陷阱」。其實,樓書亦會上載到日後的一手住宅物業銷售資訊網,嫌樓書太重的市民可以上網瀏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