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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小姐:幫得幾多就幾多。黃偉邦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姚寶)曾經在5年前汶川大地震中參與協調重建、監察香港援助項目的前香港公務員表示,當年100億元捐款,是有一定的撥款程序,而且港府派駐的人員亦起一定的監察效果。他形容當年工作是瞎子摸象,今日回望當然可以做得更好,但見災民受惠於捐款,安裝義肢後重新生活,足以令他感到欣慰,對於近日港人「捐不捐」的爭議,他用一句「施比受更有福」作結。
助裝義肢 災民哭謝港人
在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參與協調的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副主任譚仲麟,昨日在網上撰寫一篇名為「四川地震:捐錢爭議過後」的文章。他說,為確保捐款用得其所,當年特區政府與川方簽訂的援建協議中設下很多獨一無二的監察機制:每個援建項目獨立設專款專戶;款項發放按工作進度里程分期進行;項目技術標準符合內地相關法律法規;港方安排獨立顧問公司行實地考察;要求川方公平公開為工程招標等。
他續說,政府派到四川的人員部分是工程師,專業不容許他們「是是但但」;他們深明公帑不能亂花的期望,要真正讓災民受惠。他最欣慰的是,見到有災民受惠於港人捐款,安裝義肢,重新站起來,「換了義肢後要教他走路,要做物理治療,要由不同方位跟進,有災民十分感動,跟我們講話時會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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