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識教育」出現至今已一個世紀,在這不算短暫的歷史中,課程設置與實施、授課模式和教學方法等,都曾引起不少爭論;其與「價值教育」的關係,便是其中一環。學者郭為藩曾綜合各家之說,將「價值」作不同形式的分類,包括:價值的類型、價值的功能和價值的意向。價值的類型包括:知識的價值、美感的價值和道德的價值。價值的功能包括:意慾的價值、成就的價值和情感的價值。價值的意向包括:表現性價值、工具性價值和目的性價值。
價值具有兩極性,還有層次性。可以說,價值是一種高度抽象化的概念性架構,由少數核心的觀念所組成,存在於每一個人與每一個社會中,將個人或社會對「可欲的」及「可好的」存在的目標狀態或行為方式,組織成一個具優先順序的系統。該系統的形成,受到許多個人及環境因素的影響,同時也廣泛地影響個人的思想、態度、行為及社會文化的表現,成為代表某一個人或社會文化的特徵。
個人價值觀的形成,也會受到一些因素影響:
1. 個人先天的氣質,如才智、性向和習氣等;
2. 個人成長過程中所受到的價值觀影響,尤其是近親和師友;
3. 個人後來生活環境重大變遷所產生的影響,如結婚、職業變換和其他生活的重大變化等;
4. 廣大生活環境的影響,如社會風氣和時流趨向等;
5. 哲學信念和宗教信仰產生的影響等。這些影響的因素,有許多和教育的關係密切。
換句話說,除個人先天的限制外,幾乎可以說教育有完全改變、重組一個人的價值觀、價值體系的潛在可能性。雖然在事實上,某一個特定教育能發揮多大效力,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但從某個角度來說,教育是價值教導的歷程。
反省知識傾斜 召回價值教育
高中通識教育科位於「社會」與「個人」兩個價值系統裡,應如何協調兩者的差異?教師置身於這兩個價值系統中,又應該扮演怎樣的角色?教師應否安排安全、自由、開放的學習環境,讓學生自行思考探索,來建立學生的個人價值?或是,以灌輸的手段傳授社會價值,來統整學生的人格,讓學生的個人價值觀來迎合社會的價值觀?價值領域涉及「美」、「惡」,美惡問題的研究常為主觀情緒所糾纏,故結果較分歧,如何達致共識?而且,所討論的價值問題,也會因時空性、不同國界而有差異的答案。這些都是通識教育科教師所面對的一大難題。雖然如此,通識教育科將有助人文素養與價值教育的建立。通識教育科的設立,正是我們對過去偏重學科知識教育的一種反省;對價值領域的一種「召回」。(待續) ■莊達成 通識教育科專業發展學會會長、匯知中學通識教育科科主任
預告:「通識教育科與價值教育系列三之二」將於6/5(星期一)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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