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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姚寶)一名前補習導師去年透過一名獲委任為閱卷員的中學教師,獲得中學文憑考試評卷參考及口試問題,並將之上載至補習網站,以獲取個人利益。他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不誠實取用電腦罪,裁判官押後至本月24日判刑,等候被告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准以現金1,000元保釋外出。考評局表示,只有限度容許閱卷員在應屆公開考試成績公布後,把評卷參考提供任教本科的教師參閱。至於案中的閱卷員,因違反閱卷員委任條款及保密責任,該局考慮不再接受其擔任閱卷員的申請。
被告施逸龍(36歲),曾任職於Circle Circle 8 Limited(CCL),負責公司補習網站「www.i-school.com.hk」運作,網站有開設廣告戶口。被告曾與該公司東主達成協議,除了月薪外,能額外分得該網站一半利潤。該網站透過訪客點擊廣告,帶來廣告利潤。
閱卷員提供評卷參考
案情透露,被告獲悉佛教善德英文中學教師劉珮瑾,獲委任為2012年度中學文憑試中文及語文科閱卷員,便要求她提供評卷參考。被告透過劉的協助,取得該年度文憑試評卷參考及口試問題,並於去年4月至5月,在沙田的辦公室內,把相關文件上載至所營運的補習網站,以圖提升網站知名度。去年6月5日,廉政公署接獲貪污投訴後拘捕被告,被告坦白招認控罪。
辯方:無影響考試公正
辯方求情指,被告深知控罪嚴重性,但被告於文憑試考試結束後才上載有關文件,相信並無影響該次考試的公平公正性。而被告亦沒有從案中獲得任何實際得益。被告對犯案感到悔疚,認為自己愚蠢,又指整件事都是他自己一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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