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潔華
聽過「藝術的終結」(The End of Art)這項主張嗎?它並非是危言聳聽的,而是別有它的一番道理。這主張提出於三十年前,並由美國藝術史學家阿瑟˙丹圖(Arthur Danto)加以說明。
丹圖對於「藝術終結」這個聽來令人困惑和憂慮的理解有三,包括廢除藝術體制的達達主義式的主張,對藝術喪失了審美價值的批評,以及丹圖所指的藝術史的結束。丹圖列舉了西方藝術現代運動對藝術形形種種的界定與宣言,並「自我界定」證成他們各自所認定的,藝術的基本真理與秩序,直至難以分辨為藝術的日常用品般的作品如沃霍爾(Andy Warhol)的「布端洛盒子」(Brillo Box)的出現,這時自我界定期才因技窮而轉為向丹圖所說的「後歷史期」。規範性的大敘述不再被奉守,促使藝術史的結束,「藝術終結」的意涵亦應運而生。
丹圖「藝術終結」論有三個重要意涵,即(一)藝術史的結束(藝術不再是一個概念問題);(二)藝術在哲學的壓制中得以解放;(三)藝術得到真正的自由,毋須服膺於特定的發展方向等;因而「藝術終結」有其正面及積極的意義。換而言之,當藝術再難跟日常用品分辨出來,如抽象的單車輪和掛衣架都可以說是藝術;那些「自我界定」的內容已變得非常任意,概念只是遊戲,不再是藝術的關鍵。那甚麼才是藝術的關鍵?創作勞動,才是藝術的關鍵。
常聽人說:不可能想像沒有音樂的人生,我亦不能想像沒有藝術的香港。在大影像大論述以及媒體縱橫的如此一個資訊密集的城市,唯獨是對藝術活動的記載少之又少,辜負了一群努力耕耘,從事表演及各種藝術媒介創作的人。他們說明了藝術沒有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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