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警方發覺近日有人利用非營業車輛載客牟利(俗稱「白牌車」),更公然於互聯網設立網站招客,經深入調查後,昨派員喬裝乘客「放蛇」,由落馬洲管制站登上1輛豪華7人車到大埔後表露身份,當場拘捕該輛涉嫌「白牌車」的司機。被捕司機姓周(34歲),涉嫌「駕駛汽車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以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等2項罪名,連同涉案7人車被帶署,經調查後已獲准保釋。
據悉,涉案「白牌車」司機早前在互聯網設立網站,聲稱可出租其豪華7人車作載客用途,其公然違法招攬客人的行徑很快引起警方注意,新界北總區交通部特遣隊人員隨即部署行動打擊,並於早前派員喬裝顧客致電與疑人接洽,並相約於昨日上午由落馬洲光顧乘坐其7人車往大埔。
落馬洲抵大埔 收錢即斷正
昨晨10時,1輛白色豪華7人車果依約駛至落馬洲管制站外,期間喬裝乘客的警員登車,當7人車抵達大埔太和巴士總站附近的目的地後,「放蛇」警員給予有記號的鈔票支付車資,當7人車司機收錢後警員隨即表露身份,並與在場埋伏其他警員將涉案司機拘捕。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任何車輛違反車輛牌照使用限制,初犯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犯者可被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
「白牌車」全盛期1950年代
本港「白牌車」由來可追溯至1950年代中期,當時香港的正規的士車牌為黑底白字,非商用車輛如私家車則為白底黑字,以私家車充作的士或營業車用途的,便統稱為「白牌車」。「白牌車」的全盛時期約為1950年至1960年代,因當時香港經濟仍未起飛,普羅人家難以負擔私家車,公共運輸服務亦未普及,且「白牌車」因不用繳納商業牌照費用,營業收費較廉宜,故當年頗受普羅大眾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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