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郭兆東)港府昨日憲刊,指根據《2013年水務設施(修訂)規例》,將調整《水務設施條例》內所提供的24項服務收費,分別調高約5.9%至20.1%不等。當中包括安設總水管接駁裝配服務、重新接駁消防供水系統、提供與安裝水錶、測試水錶或私人檢測錶、水喉匠牌照簽發、續期和考試、簽發釣魚牌照、檢驗用水樣本,及每次到場收集用水樣本。當局將於本月17日提交修訂規例予立法會審議,如獲通過後,新收費將於今年12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