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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庭審情景。本報記者潘恆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潘恆 台州報道)溫州市前副市長葉際仁案近日在浙江省台州市中院開庭審理。因涉嫌濫用職權,被告已經被關押了840多天,該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律師在庭上作無罪辯護,明確指出這是一起典型的冤假錯案。葉今年60歲,頭髮斑白,精神尚可。中午休庭時,葉轉身向旁聽席的親友致意,舉拳高呼:「 ×××書記,我冤枉啊!」
公訴人指控,葉際仁在擔任溫州市副市長期間,擅自同意改變會議紀要內容,並在相關文件上簽署意見,致使菜籃子發展公司替代菜籃子集團公司,成為溫州蔬菜批發市場的建設主體和用地主體,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逾1.15億元(評估),應當以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上,葉的辯護律師王占新、莊新廷據理力爭。王占新指出,葉未在會議紀要上簽字,此書證與口供無法印證。律師認為,土地無論劃撥給個人還是私營企業,只要用途符合國家設定的公益性目的,就可以劃撥。王占新還質疑土地評估報告的合法性,起訴書違憲違法,惡意打擊民營經濟。
葉際仁當庭聲明,自己被超期關押了846天,在浙江省紀委雙規14個多月期間更遭到非人待遇,檢察院有3人幾乎全程參與紀委的辦案和刑訊逼供,在移送檢察院之後,被繼續威脅、誘導、騙供達100多天才得以會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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