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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過娛記 愛過搖滾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7-20]     我要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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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浩曾出過一本對談式自傳——《混大成人》。事實上,在正式入行前,他確實「混」過不少行業,其中甚至還包括娛記。巧合的是,其記者生涯的第一篇稿子居然是採訪他的山西老鄉——賈樟柯。

 他早年學習的是畫畫,學了10年之後,才發現原本是色弱。他說自己畫得不好,但還是喜歡。「其實你喜歡的東西不見得是最適合你的東西,但是繪畫給我留下了很寶貴的財富」,寧浩說:「我將繪畫技巧用到電影中,最初是構思,再看個大概,期間不斷保持距離去微調,但始終保持整體感。」

 他也喜歡搖滾,程度絲毫不亞於電影。在老家太原念美術中專的時候,就是一支搖滾樂隊裡的節奏吉他手,崔健是他的偶像。後來去北京讀書,幾乎所有地下樂隊的演出寧浩都在。久而久之混熟了,一起吃飯一起聊天,寧浩也力所能及地幫這些樂隊幹點活兒,比如拍照。因為幫唐朝樂隊拍的照片頗受歡迎,他誤打誤撞混進了京城娛樂圈。

 成名之後,寧浩終於有機會與少年時的偶像合作。由他執導的《黃金大劫案》選擇了崔健的歌作為片尾曲,儘管當時他已經譜了兩三首曲,且開始找人寫詞準備錄製,直到有一次無意中聽到了崔健的《迷失的季節》。「一種特別的傷感與悲鬱擊中了我,」寧浩回憶:「非常貼合《黃金大劫案》結尾的悲劇色彩。」

 不過,作為曾經的搖滾青年,據稱寧浩現在甚麼歌都不聽了,接受採訪時他反問:「宋珂(中國唱片業風雲人物,曾任太合麥田CEO)都去賣烤鴨了,誰還做音樂啊?」

 在執導電影前,寧浩還是拍MV的好手,據說當年內地很多一線歌手要拍MV會想到三個人,而寧浩就是其中之一。拍電影時,他以會講故事著稱,其實早在拍MV的年代,講故事就是寧浩的絕活。他拍的MV,全都是講故事。不過,現在MV只是他的保留絕技。「幸好我還能拍MV,拍電影賠錢了,我就回去拍MV,賺了錢再回頭拍電影,」寧浩說。

 再後來,「因為把一段發生在蒙古草原的乏味故事講得特別有趣」,劉德華把寧浩加入了「亞洲新星計劃」。有了500萬元投資,寧浩拍出《瘋狂的石頭》,一炮走紅。一次在學校演講,同學們都想聽聽寧浩一路走來的辛酸史,沒想到他漫不經心地說:「這一路,挺順的,紅得一頭霧水。」

 每拍完一部片子,寧浩都會給自己弄條粗重的金鏈子留作紀念。外人看來很俗氣,但他自有一番解釋:「人們喜歡黃金,因為它價值穩定,但不同時代又賦予它不同的意義,權力、慾望、財富、救命稻草、銅臭味,甚麼都有。但說到底,它不過是種金屬,賦予它這麼多意義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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