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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天命稱不會理會被告的誣蔑言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曾擁千萬物業、靠裝修起家的商人,因堪輿學家楊天命「批中」其妻子懷孕得子,故篤信楊著他到上海發展會賺到以億元計的回報,及其次子在內地誕生更會成為高幹等「預言」。然而,商人變賣物業舉家移居上海後,「預言」不但未能應驗,除生意失敗變「窮光蛋」,妻子帶同兒子更離他返回美國娘家。商人認為是楊令他一無所有,以天拿水在楊的辦公室放火。商人昨於區域法院承認縱火罪,還柙至8月14日判刑。
42歲被告樂維,承認於本年1月9日,於楊天命位於銅鑼灣謝斐道維安商業大廈23樓的辦公室,用火損壞一扇大門及地板,及罔顧他人生命會否受到危害。案情指當時楊的辦公室有8名至9名職員在內,楊正在見客並聞到煙火味。其後被告於大廈樓下的咖啡店被捕,在警誡下承認控罪,並稱因討款不果而買了天拿水在楊的辦公室放火。
大律師黃廷光求情時指樂曾修讀酒店及管理學,其後從事裝修貿易,至2003年便在香港及上海坐擁3幢共值1,700萬物業,在香港荷李活道擁有一間店舖。
辯方:非蓄意傷害他人
被告事發當日,想起曾送贈一尊價值萬多元的佛像予楊天命,故往其辦公室討回禮物等共2.5萬元,但被拒後盛怒才干犯事件。大律師指樂非蓄意要傷害他人,犯事後亦在樓下咖啡店等警員拘捕。
楊:不理會誣蔑言論
身為控方證人的堪輿學家楊天命昨亦有到法庭,但因被告認罪而毋須作供。對於被告的指控,楊回應稱:「我不會理會一個完全失去理智,蓄意縱火危害他人生命的人的誣蔑言論。」並否認曾為被告兒子批命長大後必然是高幹之說,楊又指被告妻子最清楚事件真相。
楊承認樂是其10年前的顧客,當年來「求子,事業及家宅」,他為樂家擺放「求子陣」後不久,其妻即懷孕誕子。後來樂妻抱子前來申訴丈夫搞婚外情,其後夫婦到上海定居,在當地經營燕窩生意。
楊憶述去年7月樂前來找晦氣,聲言要討回「送子觀音像」,又說已與妻離婚,生意亦失敗,他乃退回12,800元,並立下協議書互不相干。
楊天命又揚言,當被告前來搞事後,卜到會遇上火劫,他即著員工買入9個水桶盛滿水及滅火筒,他則與家人外遊,特意延至同月9日返港,希望避過劫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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