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去年4月1日在西區一項公眾活動中,有人「企圖以焚化方式侮辱區旗」及「非法集結」,案中共涉及9人,警方早前經諮詢法律意見後,於今年1月至5月先後拘捕7名男子,昨日下午再在羅湖拘捕一名21歲女子,涉嫌「非法集結」。警方會繼續對涉嫌干犯「非法集結」罪行的其餘一名男子作出拘捕。
被捕女子據悉是邱嘉俞,為活躍的社運人士。2011年8月曾於反外傭居港權遊行中與警方推撞,其後被捕控以非法集結。
警方發言人表示,警方自今年初起曾多次嘗試聯絡該名姓邱女子,其間人員曾成功聯絡她並要求協助調查,但遭拒絕,至昨日才於羅湖將她拘捕。
另外,今年3月29日葵涌貨櫃碼頭工潮,一名姓方51歲碼頭保安員遭集會人士襲擊受傷案,葵青警區重案組接手,經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昨日早上在打鼓嶺拘捕1名涉嫌與案有關的62歲姓黃男子。疑人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7月下旬返署報到。
涉碼頭襲擊 警拘六旬男
事發於青衣貨櫃碼頭南路六號貨櫃碼頭,3月29日有碼頭工人及支持人士進行公眾集會期間,有集會人士與保安員發生推撞,方姓保安員被人用手襲擊,他胸部受傷,事後清醒送院治理。警方列作「普通襲擊」,交由葵青警區重案組跟進。
警方重申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並一直致力協助市民進行和平及有秩序的公眾活動,以確保公眾安全及公眾秩序,惟公眾人士表達訴求時,亦必須遵守香港法律和社會秩序。警方絕不會容忍任何違法或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若公眾安寧及秩序受到破壞,會採取果斷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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