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3年8月22日 星期四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教協:「撐林」者莫向學校「施壓」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8-22]     我要評論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歐陽文倩、鄭治祖)曾一度立場搖擺,既譴責林慧思的粗言穢語、又聲言理解對方「本著其政治信念表達意見」的教協總幹事葉建源昨日稱,希望「撐林慧思者」,不要因學校對林作出處分而對學校「施加壓力」。

 葉建源昨日稱,在未進一步了解校方決定的經過、未發現問題之前,他都會尊重學校處分林慧思決定,又稱林慧思既然已「欣然接受」處分,各界人士不論持甚麼觀點,都應給予空間讓專業機構處理事件,並希望「撐林慧思者」,不要因學校作出處分而對學校施加壓力,讓是次事件可就此了結。

 教育人員專業操守議會正跟進市民關於林慧思辱警一事的投訴,但擺明車馬撐林慧思的議會主席、教協成員韓連山,早前不肯正面回應會否避席。被問到韓連山該如何「自處」,葉建源則表示,希望事件按既定程序進行,倘韓連山被選中處理事件,亦可申報或避席。

 不過,韓連山昨日再次以「個人身份」回應事件,稱校董會按照《資助則例》處理事件,手法相當專業,是最恰當的做法。被問到他當日支持林慧思講粗口,何以又會認為校方聲明恰當時,韓連山則稱自己只是支持林「仗義執言、抱打不平、彰顯公義」,從來沒有鼓勵、支持老師講粗口,只是部分傳媒「報道出錯」。

 不過,話鋒一轉,韓連山又力撐林慧思毋須向被其粗口辱罵的警員道歉,稱《則例》並沒有授權校方要求林慧思道歉,只要林慧思在觀察期內不再在公眾場合講粗口就已符合要求,而除非涉事老師嚴重失職或觸犯刑事罪行,否則校方只能逐級提升處分,不可以一下子解僱教師。

相關新聞
校方處分林慧思 (圖)
林慧思爆粗辱警實錄
話你知:行為不當可即解僱
教局尊重決定 盼學校歸平靜
爆粗師拒向警道歉 教界斥無悔意 (圖)
特寫:拒認爆粗涉誠信 教界指更嚴重
學界讚處理合適 要求交代處分方式
教協:「撐林」者莫向學校「施壓」
寶血會培靈學校法團校董會聲明(全文)
檢討醫局運作 迎人口老化 (圖)
陳�絔g倡優化藥冊增選擇 (圖)
僅22.7%門診電話預約「一剔過」
人質事件家屬 在港入稟向菲索償 (圖)
易小玲:願做手術取彈碎作證 (圖)
訪問槍手 記者電視公開道歉
文匯緣報慶專題系列 (圖)
龍繩德憶父龍雲文匯情 (圖)
孫取名龍匯寓情誼
永明艦水兵銘記本報刊起義宣言 (圖)
廉署退休協挺特首:亂投訴應道歉 (圖)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