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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家民批鴿黨總幹事屈「特首向廉署施壓」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首梁振英在早前的地區論壇上,批評反對派政黨高調向廉政公署「舉報」前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及張震遠,是試圖將廉署當作政治打壓工具,並要求他們就此道歉。廉署退休人員協會主席許家民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認同特首所言,倘有人事先張揚到廉署投訴,一旦最終未成立而影響被投訴人名聲,有關人等在道義上應向對方道歉。他又不點名批評民主黨總幹事、前廉政公署執行處調查主任林卓廷,在清楚廉署有完善監察制度下,發表「特首向廉署施壓」的言論是不幸及可惜的。
反對派政黨及團體多次在沒有實質證據、僅有傳媒報道的情況下,高調向廉署「舉報」林奮強及張震遠等涉貪,並向傳媒「公布」廉署在各階段的調查進展。梁振英早前在天水圍地區論壇時,批評這種做法,是試圖以廉署作為政治打壓的工具,並認為反對派應當在廉署證實被他們投訴者清白後道歉,各反對派中人就堅拒道歉,更聲稱梁振英此言是在「向廉署施壓」。
舉報人不應披露受查人身份
許家民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坦言,目前沒有法例阻止有政黨及個別人等在向廉署舉報前通知傳媒,但任何人士,包括舉報人本身,倘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均不應向其他人士披露有關案件的調查內容及受調查人士的身份,否則可能觸犯「防止賄賂條例」第三十條,而過去亦有相關檢控個案,有助保障被投訴人的身份及地位。
累被投訴人名譽受損
他續說,法律上沒有要求投訴人在被投訴人證實沒有違法後,要作出道歉,但他個人同意,一旦投訴人公開被投訴人身份,而令對方在接受廉署調查時受到騷擾或名譽受影響,投訴人在道義上應該道歉。
有委員會監察 特首無從影響
被問及林卓廷聲言,梁振英的言論是向廉署「施壓」。許家民強調,法例規定當廉署收到投訴後都要調查,而廉署內部有完善監察制度,並有由社會賢達、退休專業人士等組成的委員會,不偏不倚地監察每宗案件是否進行調查起訴及進度,有關案件要待委員會滿意才可告一段落,故特首根本不能夠影響廉署的調查。
他又不點名質疑林卓廷這名「前同事」,在清楚內部運作及監管過程下,卻發表某些言論,是很「不幸」的,「他深知廉署的工作態度及內部行政各方面,竟然會這樣說,我覺得有點可惜」。
首發聲明為同事打氣
廉署退休人員協會日前首度發出聲明,重申對社會主流意見大力提倡「公眾應信賴廉署」深感欣慰,並強調反貪之戰人人有責。許家民表示,由於公眾關注廉署的調查工作,也出現了不少負面新聞,為免影響在職同事士氣,故該會首次發表聲明表達對廉署的支持。
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早前發表公開信,批評反對派為了「做政治騷」,在向廉署舉報前一定會邀請傳媒採訪,更聯同個別傳媒對被投訴者進行「公審」,甚至「未審先判」,又在廉署回覆投訴人會跟進個案,他們又會高調宣稱廉政已經「立案調查」,或向傳媒匯報有關案件情況,明示暗示當中必然大有文章,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中,第三十條有關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的罪行的重要性。該條例規定,所有涉及廉署個案的內容,包括投訴及被投訴人的身份、指控,及調查的一切細節,在個案轉交法院,或至少廉署正式搜證及拘捕前,都必須保密;透露有關資料的人,即使是傳媒,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入獄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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