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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來昨日在庭上質證王立軍的證言。路透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于永傑 濟南報道)薄熙來涉嫌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庭審昨日進入第四天,在上午兩個多小時的庭審中,繼續對指控濫用職權部分進行調查,並對本案案發和涉案款物扣押凍結等進行調查。法庭上出示了時任重慶市委副書記、市長黃奇帆等多名市委高官的證言,證實經薄熙來提議,在未取得公安部同意之前,免去王立軍重慶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薄熙來的辯護律師辯稱:對王立軍工作的調整是集體決定,而不是薄熙來一人獨斷做出。
檢方指控薄熙來犯濫用職權罪。2012年1月至2月,薄熙來作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兼重慶市委書記,在有關人員對薄谷開來涉嫌故意殺人案(時稱「11.15案」)進行匯報和揭發後,以及在時任重慶市副市長王立軍叛逃前後,違反規定實施了一系列濫用職權行為。
政法委書記組織部長曾提醒注意程序
昨日上午庭審時,公訴人出示了時任重慶市委副書記、市長黃奇帆,以及時任重慶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劉某某,時任重慶市委秘書長翁某某,時任被告人薄熙來秘書車某的證言,證實王立軍被免職前,2012年1月29日、30日、31日,薄熙來讓車某分別通知黃奇帆、重慶市人大主任兼組織部長陳某某、重慶市委副書記張某、重慶市紀委書記徐某某以及劉某某談話;並經薄熙來提議,在未取得公安部同意之前,免去王立軍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劉某某還證實,薄熙來找自己談話時,自己提醒薄熙來要注意相關程序。
除劉某某外, 時任重慶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陳某某的證言也證實:薄熙來明知任免公安局長須事先徵得公安部同意。在免去王立軍職務過程中,陳某某又多次提醒薄熙來必須報公安部,走完程序,才能提交常委會研究;沒有經公安部同意,重慶市委就不能出正式任免文件。但是薄熙來堅持不報告公安部,先研究任免。常委會後,薄熙來要求第二天即到公安局宣布市委的任免決定。
薄熙來:免公安局長是調整分工
對於王立軍免職一事,薄熙來的解釋存在前後矛盾之處。他先是承認自己有失誤,他說自己「覺得王立軍整出這麼多麻煩事來,確實需要換一換崗位,清靜一下,沉澱一下,有好處,我絲毫沒有貶低他的意思」,然後辯稱「現在一直說我免掉王立軍局長的職務,這是錯誤的,我只是調整了王立軍的分工」,後又稱「我確實是免掉了王立軍的局長職務,但是這是一個綜合體,是一個調整分工的過程。」
薄熙來的辯護律師認為:當時會議記錄上顯示,與會的所有人都同意對王立軍的工作進行調整,雖然陳某某提醒過被告人要注意程序,但決定做出以後,陳某某仍同意奉命到公安局去宣布這個決定,故認為違規調整王立軍的工作,是一個集體決定,而不是被告人薄熙來一人決定的。
市委秘書長:薄同意發虛假微博
根據濟南中院公布的庭審實錄,證人薄谷開來的證言主要證實2012年2月7日凌晨王某(向薄熙來)匯報王立軍叛逃事件,她參與聽取匯報,提出可說是王立軍精神健康方面的原因導致他出走,並提議讓醫院出具王立軍診斷證明,薄熙來未要求其迴避。薄熙來同意她的想法等事實。
證人時任中共重慶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翁某某的證言、工作記錄主要證實2012年2月8日上午,經薄熙來同意,發布「王立軍正在接受休假式治療」的虛假微博等事實。
在對上述證據進行質證時,被告人薄熙來說,證詞很多「斷章取義」,僅僅取了證人對自己不利的「一句話、兩句話」,而且證人的證詞證言「前後矛盾」。
全案法庭調查階段結束,預計今日將進入法庭辯論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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