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于永傑 濟南報道)在昨天的庭審中,薄熙來發言自相矛盾之處頗多,包括在法庭上稱王立軍「品質極其惡劣」,認為王立軍「這種人作為重要證人進行舉證,有失法律公信力」,卻忘了通知王立軍到庭作證,正是此前他自己申請的。
在對王立軍發布的證人證言質證環節中,公訴人認為王立軍的證言中表明了,薄熙來拒不接受薄谷開來殺人的態度,以及違規免去王立軍公安局長的事實,故應作為定案證據予以採納。對此,薄熙來稱:「王立軍作證過程中不斷地明顯撒謊,他的證言完全不足以採信,他的證言充滿了欺騙,而且是信口開河。」薄熙來稱,讓王立軍到庭作證,有失法律公信力。薄熙來還建議公訴人不要在起訴他的過程中為王立軍開脫罪責。審判長提醒他,通知王立軍到庭作證是根據公訴機關和被告人雙方的申請作出的決定。對此薄熙來只得以「謝謝」兩字回答。
追繳貪賄所得2680萬
昨日,法庭對本案案發情況、涉案款物扣押情況等事實進行法庭調查。公訴人出示贓款扣押、凍結法律文書,證實追繳被告人薄熙來受賄、貪污犯罪所得2680.6708萬元人民幣。公訴人還出示了綜合證據,說明了本案發破案經過,以及被告人薄熙來沒有自首、坦白、檢舉揭發的情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