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民主黨九龍城區區議員潘志文,涉嫌今年3月6日在紅磡馬頭圍道閣樓樓梯強吻向他求助的30多歲已婚婦人,他早前否認非禮控罪。案件昨日預審,排期至10月30日審訊,預計審訊2天,其間潘獲准繼續以2,000元保釋外出。
案情指,現年55歲的潘志文於今年3月6日,在土瓜灣馬頭圍道一樓梯強吻一名30多歲的已婚女子。據控方在庭外透露,潘強吻女事主時,企圖將舌頭伸進她的嘴內,並觸碰到她的牙齒。而控方的15位證人包括女事主、警員、曾聽女事主傾訴的朋友及一位議員辦事處助理,該助理能證明女事主當日曾預約向潘求助。
據報道稱,潘當日在土瓜灣的區議員辦事處內協助女事主解決租務糾紛,當送女事主離開時,有人突於辦事處外梯間向她強吻,女事主與丈夫及友人商量後報案,警方其後將潘拘捕並檢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