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大圖片
■當事人太太感無奈。 李薇 攝
「放任裝修一半的房子空著,和裝修公司打持久戰,不是每個家庭都耗得起這份時間精力的。」孫先生的話道出了很多消費者的心聲。記者調查發現,像孫先生這樣的情況在深圳並不少見,皆因消費者和裝修公司二者力量相差懸殊。遇到「店大欺客」的情況,消費者大多數選擇忍氣吞聲或向消委會投訴,只有小部分會採取訴訟程序。
裝修糾紛按年遞增
據深圳市消委會提供的數據顯示,從去年至今年6月,共接消費者關於房屋及裝修建材類投訴508宗,投訴百安居裝修問題的案件有105宗,投訴樂安居裝修問題的案件有99宗。在記者所採訪的受害家庭中,有不少表示投訴無效下,不得不聯合起來向裝修公司進行維權討說法。
而據深圳市羅湖區法院的數據顯示,從2011年至去年底,共計受理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案件33宗,其中家庭裝飾裝修合同16宗,該類案件正呈逐年遞增趨勢。
羅湖法院法官認為,該類案件頻發緣於目前深圳裝飾裝修行業極不規範:「市場中充斥著大量沒有資質的『裝修游擊隊』,在裝修過程中增減工程量往往是口頭協定,而承包方收錢後,卻未出具收款收據和發票。」法官認為,證據缺乏,消費者往往處於弱勢。
消委會負責人提醒,消費者在進行家庭裝修時一定要有合同意識,在施工前必須簽訂正式的書面合同,在工程量發生變化時也要簽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變更單》和工程量確認書:「工程過程中,出現的糾紛就在於沒有約定清楚,即便是正規的公司,雙方的溝通很重要。大部分時候業主都是和包工頭直接溝通,但是溝通的內容合同沒有列明清楚,就容易有衝突。」
銀行轉賬記錄為據
同時,消委會指出,消費者在簽訂合同之前需明確圖紙的各項細節,在維權時不能把對裝修結果的想像作為證據。而在付款時,顧客最好使用銀行轉賬(轉賬記錄可作為索賠依據),按照工程進度分階段多次支付,盡量避免一次支付,最重要的是,一定要讓收款方出具正式的收據或發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