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 帳戶 密碼
文匯網首頁 | 檢索 | 加入最愛 | 本報PDF版 | | 簡體 
2013年9月24日 星期二
 您的位置: 文匯首頁 >> 港聞 >> 正文
【打印】 【投稿】 【推薦】 【關閉】

提委會憲制地位無可替代


http://paper.wenweipo.com   [2013-09-24]     我要評論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的目標。

 行政長官產生的具體辦法由附件一《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規定。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2007年12月29日)

  會議認為,根據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實行普選產生的辦法時,須組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可參照香港基本法附件一有關選舉委員會的現行規定組成。提名委員會須按照民主程序提名產生若干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體合資格選民普選產生行政長官人選,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相關新聞
設提委會目的:拒反中亂港者入閘 (圖)
引經據典:鄧小平疑問:普選能選出愛國者?
提委會憲制地位無可替代
特稿:社會各界:提委會守關有責 (圖)
資料:喬曉陽:對抗中央不許做特首 (圖)
資料:張曉明:「公民提名」漠視基本法 (圖)
災後菜貴20% 港最少捱半個月 (圖)
全港17人傷 屯門多事故 (圖)
「衰兔」虎頭蛇尾 打工仔風假夢碎
公院防非3星「偷雞」年慳2,080萬 (圖)
「非符合資格人士」公院收費
今推港巴郵票 初見彩戳首日封 (圖)
8月通脹4.3% 短期或續升
「協策兩會」周五再開聯席會議
設立提名委員會就是為了防止反中亂港者入閘 (圖)
郝鐵川:草委不認同「公提」 「雙軌制」違《基本法》 (圖)
「公提」架空提委會不合法
廿四味:「佔中」商討日團體撒豆成兵 有何代表性?
牽涉政黨撐「佔中」 陳日君被神父批評
「佔中」二次商討日謀吸三千人
【打印】 【投稿】 【推薦】 【上一條】 【回頁頂】 【下一條】 【關閉】
港聞

點擊排行榜

更多 

新聞專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