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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周紹基) 電能實業(0006)擬以投資信託形式,分拆旗下港燈於本港上市,並已獲聯交所確認。有小股東擔心電能拆出港燈後,公用股性質不再,影響他們利息收入。不過,市場普遍對電能決定抱正面看法,新鴻基金融高級分析師李惠嫻指出,電能分拆港燈後所能套得的約40億至50億美元,有助其併購更多海外具潛力資產,提升股東回報,而電能併購的資產一向屬公用事業,故分拆港燈後也不會影響電能的派息能力。
購海外公用事業增回報
電能在公告指出,分拆港燈上市所得款項,未來會用作在全球能源行業物色收購目標,並會審慎運用,集團日後將專注本港以外的能源相關業務。李惠嫻解釋指,港燈的回報難有大幅增長,上半年港燈溢利僅升2%,未來本港的電力公司利潤協議,也可能下調利潤率,港燈的增長將更困難。
事實上,電能近年重點已落在海外業務上,尤其在歐洲、加拿大等地,大手筆地併購當地公用事業,令電能上半年海外業務溢利按年升17%。
她認為,今次分拆可令電能收回大筆資金,有助降低淨負債比率,同時可作為海外併購的「彈藥」,有助未來業務增長,提升股東回報,相信此舉將吸引更多基金青睞,中短線股價表現料正面。
公告顯示,電能在香港以外地區能源業務的盈利已由2007年約7億港元,增至2012年約51億港元,佔比逾50%。
港燈增長見頂勝在穩定
至於建議以信託形式分拆出的港燈,她則指吸引力不及電能,對一些非常保守投資者而言,港燈穩定的業務與派息是僅餘的優點。公告表示港燈日後的所有純利,全數用以派息,料可吸引一班純靠收息的投資者認購,但招股價需要多一點折讓。
長和系早就希望透過信託形式,將部分收入穩定、現金流充足的業務分拆上市。例如2011年,長實(0001)便分拆匯賢產業信託(87001)上市,是香港首隻以人民幣計價並在港交所上市的產品。同年,和黃(0013)亦分拆和記港口信託於新加坡上市,引起市場熱烈討論本港應否引入商業信託的上市形式。
後來本港監管機構加快審視市場需要,完善相關法規,令電盈(0008)可於2011年底,以商業信託形式分拆香港電訊(6823),成為香港首隻商業信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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