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批港人北上置業,深莞惠房地產市場一直是港人關注的熱點,與此同時,房地產中介也暗藏著各種消費陷阱。近日,東莞市消委會公布了當前房地產中介行業主要暗藏六大消費陷阱,提醒港人買房時要注意。
莞消委會揭房產中介六陷阱
一是中介利用訂金鎖定交易,反悔即侵吞。一旦確定買方有購房意向,中介立即要求支付「誠意金」、「意向金」等,規避「訂金」的法律約束,試圖預先把部分佣金囊入袋中,進而鎖定交易,並制定對己有利的約定避免交易過程中受雙方反悔、串通、被同行搶客等不利因素影響導致交易中止,導致分文無收的情況。
二是隱瞞瑕疵,誤導消費者。三是虛假承諾,誘使交易。為促成交易,中介信口開河,作出迎合買賣雙方交易意向的學位、產權、費用等虛假承諾,消費者往往缺乏有效的書面證據導致不能依法維權。四是亂收費。當前房產中介行業慣例一般以不超過成交3%的幅度收取佣金,但還有按揭服務費、辦證費、律師費、特種(「變通」)服務費等各種名目收費。五是霸王條款。中介利用含糊不清、剝奪消費者權利的霸王合同條款,強加買賣雙方履約和違約責任、迴避自身違約責任、預設暗收費陷阱等。六是違規「變通」操作。為使雙方滿足房產交易條件,中介違法違規代辦社保、完稅等虛假證明,並收取價格不菲的代辦費。
學識五招有助規避服務糾紛
東莞市消委會提醒港人五招主動規避中介服務糾紛:1.選擇合法、有規模的中介機構,可查看中介機構是否具備「三證」(即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房管局備案證明),了解其資質,具體可諮詢房管局或房地產中介行業協會。2.購房前應先了解國家最新的房產調控政策和行業消費陷阱,包括稅費、信貸、購房條件、行業黑幕,建議親自到相關部門予以確認。3.下訂金前應要求中介公司出示與賣方就該房屋掛牌出售的《委託協議書》,了解協議中包括的房屋基本情況、房價、委託期限及委託中介向買家收取訂金的內容。4.二手房交易的所有手續、細節、服務內容、佣金給付、違約責任等條款,特殊約定必須書面寫進合同,並明確買賣和中介三方權利和義務。5.中介和買賣雙方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房屋交易,不要為了促成交易,輕信中介提出的「變通」做法,默許違法偽造資料或為其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否則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損失。 ■香港文匯報記者 何花 東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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