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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昨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反貪污賄賂工作情況的報告。 中新社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北京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昨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做關於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中國各級檢察機關5年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5.1萬件19.8萬人,挽回經濟損失377億元。5年共查辦省部級以上官員32人,廳局級官員1,029人。曹建明指出,要保持懲治貪污賄賂犯罪高壓態勢,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老虎」、「蒼蠅」一起打。
曹建明在報告中回顧了過去5年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反貪污賄賂工作情況。5年來,各級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利用職權索賄受賄的國家工作人員65,629人,故意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的行賄犯罪嫌疑人23,246人。2008至2012年查處的受賄、行賄犯罪人數比前5年分別上升19.5%和60.4%。
立案超15萬件 挽損失377億
各級檢察機關查辦了一批大案要案,立案偵查縣處級以上國家工作人員13,368人,其中廳局級1,029人、省部級以上32人;立案偵查貪污受賄100萬元、挪用公款1,000萬元以上案件4,834件。
數據顯示,自2008年1月至今年8月,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51,350件198,781人,提起公訴167,514人。人民法院判決有罪148,931人,佔已審結案件的99.9%。通過辦案為國家和集體挽回經濟損失377億元。
曹建明在報告中指出,當前腐敗現象依然多發,滋生腐敗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檢察機關將保持懲治貪污賄賂犯罪高壓態勢,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老虎」、「蒼蠅」一起打,既突出查辦大案要案,又注意查辦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進一步突出辦案重點,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嚴肅查辦發生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案件,嚴肅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索賄受賄、失職瀆職等案件。
暢通舉報渠道 加強輿情研判
曹建明強調,要深入推進查辦和預防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堅決懲治危害民生民利的貪污賄賂犯罪。推進治理商業賄賂等工作常態化,加大對行賄犯罪懲處力度。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完善舉報實名答覆、舉報人保護、舉報獎勵等工作制度,強化舉報線索管理和監督,加強網絡舉報和涉腐網絡輿情研判處置,及時公正有效處理群眾舉報。
此次向人大常委會做專門的反貪賄工作報告是1989年之後的第一次。曹建明在報告中指出,要更加自覺地把反貪污賄賂工作置於黨委領導和人大監督之下,主動爭取有關方面的支持,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排除辦案阻力和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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