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敖敏輝 廣州報道)廣東將出台新的信訪條例。由部分高校法律專家組提交的《廣東信訪條例(建議稿)》顯示,實際信訪事項處理中,廣東將建立倒查責任制,對那些已通過司法或行政渠道解決但上訪戶仍頻繁上訪的案件,省人大將對相關政府部門進行責任倒查,以預防並查處可能存在的行政不作為、瀆職等行為。業內人士指出,本次廣東信訪條例的改革,正契合三中全會有關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的精神。
剛閉幕的三中全會公報提到,「要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健全公共安全體系。」
近年頻繁出現的重大信訪案件,引起廣東立法部門重視,並著手出台新的信訪條例。過往政府處理信訪產生諸多問題,包括決策欠妥、行政行為不當、執法不公、為民服務意識不強等,需要通過立法解決。
《廣東省信訪條例(草案稿)》初步思路的焦點,是暢通調解、行政復議、仲裁、訴訟等各種糾紛解決渠道,及時解決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矛盾和糾紛,同時完善決策機制,建立群眾意見徵集制度和重大事項風險評估制度。其中,重大信訪問題倒查責任機制,是其中的重要一環。
嚴分訴訟訪與一般信訪
廣東省人大常委建議在條例中對國務院信訪條例關於訴訪分離的規定作進一步的細化和補充,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事項作進一步的細化和明確,並對不予受理的情形作明確區分。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信訪部門有關負責人建議,信訪條例應該嚴格區分訴訟訪和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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