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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內地學者認為,應積極擴大房地產稅改革試點範圍。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對於人們預期中的一大改革重點——財稅體制改革,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不僅以大段篇幅加以闡述,而且首次將財政定位為「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業界預期,繼上世紀90年代「分稅制」後,新一輪旨在「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財稅體制改革將在未來一兩年取得實質性突破。
三中全會公報提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科學的財稅體制是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須完善立法、明確事權、改革稅制、穩定稅負、透明預算、提高效率,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發揮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要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完善稅收制度,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
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表示,此次全會公布在財稅體制改革方面著墨較多。明確事權、財權匹配、發揮中央和地方積極性、穩定稅負、透明預算等財稅體制改革的關鍵原則和要點全部被清晰提出來了。這意味著:預算制度會進行改革和完善,主要是加強透明度;隨後在各方廣泛關注的地方債、地方融資平台等方面會有新的改革措施出台;「營改增」會全面推進,房產稅也可能繼續擴大。
將五層級簡化為三層級
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財政被放到了以前沒有的高度,外界認為財政的重點從「財」轉向了「政」。「以往對財政多定位於國家提供財力保障,是宏觀調控中的經濟手段,而三中全會將其上升到國家治理的高度」,財政部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認為,這意味著財政改革將更多從國家治理的層面來考慮。
財政部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財稅改革可能在一兩年取得實質性進展。首先通過省直管縣、鄉財縣管和鄉鎮綜合配套改革,在大面上將中國原來的五個政府層級扁平化為中央、省、市縣三個層級。
其次,盡量啟動由粗到細設計中央、省、市縣三級政府事權(支出責任)明細單,列明各自專享事權以及共擔事權的共擔方案,並在其後動態優化和加強績效考評約束。賈康認為,地方政府應退出一般競爭項目投資領域;經濟案件司法審判權應集中於中央層級等。
擴大房地產稅試點範圍
第三,在稅制改革方面,賈康認為,大力推進資源稅改革和積極擴大房地產稅改革試點範圍;擴大消費稅徵收範圍、調整部分稅目的消費稅徵收環節,將部分消費稅稅目收入劃歸地方;將車輛購置稅劃歸為地方收入;於積極推進「營改增」中,將增值稅中央增收部分作為中央增加對地方一般性轉移支付的來源。
此外,賈康認為,轉移支付改革、預算管理改革亦將推進。另外,推進財稅法制建設,強化優化頂層規劃和繼續鼓勵先行先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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