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免費電視發牌的爭議,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日前稱,特首梁振英須就發牌程序作「深切檢討」。原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吳康民昨日在一公開活動上回應說,身為行會召集人,林煥光應與特區政府、行政長官的意見保持一致,倘對發牌事件有意見,「應該內部講,公開講唔係太好」。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另一場合則指,行會是集體負責的,倘特首會同行會作任何決定,所有行會成員都應受集體負責制約束,倘認為行會有關決定要有檢討地方,就應整個行會作檢討。
吳康民昨日在一公開活動被問及林煥光的言論時表示,對方的意見值得參考,但身為行會召集人,對方就「講多驉v,「應該檢討」,但建議政府可「亡羊補牢」,獲發免費電視牌照的兩間新電視台,開播1年後須進行檢討,並按照循序漸進原則增發牌照。
就特區終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前日指,有行政機關成員促請外界就免費電視發牌事件提出司法覆核,令他覺得「有點諷刺」,又指「政治問題應在政治舞台解決」,吳康民回應說,李認為社會人士不要濫用司法覆核的意向是對的,「如果大大小小事情都去司法覆核,會搞到法官好唔得閒」,但司法覆核是每個公民的權利,而發牌事件是否屬於「政治問題」,「無人講得清楚,因為按照政府的宣布,(發牌)完全是技術性決定」。
曾鈺成:不覺有濫用
曾鈺成昨日在出席一活動後回應指,司法覆核並不可解決所有問題,尤其是政治問題當然不應拿到法庭去解決,但他不覺得有濫用的情況,「(法官)他認為是可受理先會受理,如果根本完全不應由司法覆核去處理的話,法院一定唔會受理,所以亦都唔存在有濫用的問題」。
陳弘毅:法院難解決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時則稱,司法覆核不能有效解決有關問題,即使香港電視勝訴,只能表示拒絕發牌予香港電視網絡的決定在法律上無效,政府須重新根據正確程序處理申請,但不能強制政府發牌,而循序漸進發牌政策是否公眾願意支持、三選二有否合理並符合公眾期望的理由等基本問題,法院也無法在判辭中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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