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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香港特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於明日訪港。李飛擔任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多年,曾是時任全國人大基本法委員會主任喬曉陽的「左右手」,長期涉獵港澳《基本法》研究,熟悉港澳事務,並參與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所有的涉港法案,包括在香港政制關鍵時刻,與時任基本法委員會主任的喬曉陽就人大釋法及香港政制發展等問題聽取香港各界意見,並解釋有關《基本法》的規定與人大常委會的解釋和決定,指出政制發展的正確路向。他也處理過剛果(金)案釋法,以及雙非湧港等港人關注的問題。
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網頁指,李飛生於1953年6月,籍貫河北清苑,畢業於北京大學經濟系世界經濟專業,擁有經濟學碩士,學歷至研究生。他曾任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澳門特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熟悉港澳事務,並處理過幾乎所有涉及香港的法案,包括有關香港政制發展的議案。
政改關鍵時 指正確路向
自回歸後,在香港政制發展的關鍵時刻,李飛曾分別多次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香港、澳門特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的身份,和時任港澳基本法委員會主任的喬曉陽多次南下就人大釋法及香港政制發展等問題向香港各界做說明,指出香港政制發展的正確路向,如在2004年4月8日,及4月26日在座談會上與數百位香港各界知名人士座談,介紹全國人大常委會當時就香港普選問題所作出的決定及解釋,又曾以法律觀點駁斥了反對派引用「人權公約」來挑戰特區政府的謬論。
同時,身兼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的李飛,在澳門特區的政制發展方面手擔當了重要角色。
「主理」剛果案 關注雙非潮
李飛除多次處理香港政制發展事務外,也處理過不少涉及《基本法》解釋的香港議題,2011年,特區終審法院就剛果(金)案提請人大常委會釋法,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的李飛就根據委員長會議的委託,負責在人大常委會會議上解說釋法的理據。在外傭居港權案件在特區終審法院審理期間,李表達了對有關案件法律程序的關心,2012年雙非湧港,李飛也參與處理。
接替喬曉陽 任基委主任
長年從事港澳《基本法》的工作,李飛一直被外界視為喬曉陽的「接班人」。2013年3月1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任命李飛為第三任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第三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根據通過的議程,會議表決任命李飛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喬曉陽則擔任全國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
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網頁資料,李飛現任職務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機關黨組成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及澳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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