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熟悉港澳事務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香港特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在香港及澳門的政制發展中扮演茩垠n角色。2011年12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對澳門《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和附件二第三條的解釋。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的李飛表示,澳門特區的政制發展是符合澳門情況的,維護這一政體,並根據《基本法》進一步完善,最終能夠保證澳門長期穩定。
李飛當時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此前曾對香港《基本法》作出專門解釋。香港《基本法》和澳門《基本法》是兩部不同的法律,但都是根據兩個特區的實際情況分別對政治體制作出規定。澳門必須要按照澳門《基本法》,根據澳門的實際情況來確定發展進度,也就是澳門過去的歷史、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的情況,來確定澳門今後的政制發展。
2012年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同意一個關於澳門2013年立法會產生辦法,及2014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決定,基本同意兩個產生辦法可以作適當修改。同年6月5日,澳門立會通過相關政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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