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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弘毅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日前以個人名義提出特首普選建議方案。他昨日表示,本港不是一個獨立國家,民主制度設計必須符合「一國兩制」下特別行政區的地位,本港的民主制度不可能和一些獨立國家的民主制度相比,因此社會需要一套適合本港作為特別行政區憲政地位的民主政制,必須能平衡本港選民選舉權和中央政府任命權;若本港追求民主制度時不顧「一國兩制」,將不可能成功。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則認為,各方現階段充分表達政改意見,才有利凝聚共識。
基本法設計 中央擁任命權
陳弘毅早前提出的特首普選建議方案,建議將全部區議員納入提名委員會,及制訂兩階段的機構提名程序:先得到提委會八分之一成員推薦者可成為「參選人」,再由委員一人一票選出最多5名正式候選人。他昨日在一個電視台節目中指出,本港的普選是一種選舉和任命權結合的制度,市民當然希望有權選出自己揀選的特首,然而根據《基本法》的設計,特首由中央任命,所以中央有實質任命權,中央不會任命一個完全不信任或會與中央對抗的人當特首。
陳弘毅指,如何一方面照顧到特區選民的選舉權,另一方面又可保證不出現與中央對抗的人當特首,這是本港民主政制比較獨特的要求。他擔心政改爭議加劇會出現如泰國近日出現的暴亂情況,他所提出的方案綜合了中央政府的意見,同時吸納了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和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等反對派人士提出的意見,是一個折衷方案,希望可藉此收窄社會分歧,避免社會撕裂。至於本港選民選舉權和中央任命權如何平衡,陳弘毅認為可通過機制,由中央預先公布一些比較清晰明確的標準。
認同均衡參與 人數可微調
有意見指陳弘毅的方案建議將所有區議員納入提委會,會令政界成分過重,有違均衡參與原則,陳弘毅則認為,由民選區議員參與特首選舉的選舉委員會以至日後的提委會,在本港存在已久。他指前特首曾蔭權在2005年提出的政改方案,便建議將所有的區議員加入成為選委會成員,現時坊間一些建議方案,例如「真普聯」以及其他反對派人士的政改方案,都曾建議把民選區議員加入提名委員會,所以他的建議只是吸收社會上有相當民意基礎的訴求。
陳弘毅認同均衡參與是重要原則,但認為四大界別的人數可存在輕微差異,即使根據他的建議,也不表示政界增加名額外,其他界別的成員人數不會改變,其他界別仍有空間可相應增加人數。
曾鈺成:首階段諮詢不宜提方案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昨日表示,陳弘毅提出普選方案是好事,認為只要方案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任何人士和團體都可提出建議,希望在現階段各方意見都能充分表達,有利將來在適當時間集中各方意見凝聚共識。他又認為,政府首階段政改諮詢要徵詢各方意見,對基本原則凝聚共識,不提任何方案是一貫做法,首階段亦不適宜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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