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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漢清。 鄭治祖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全國政協委員、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胡漢清日前接受本報訪問時呼籲,社會應先把普選「袋落袋」。關於特首「愛國愛港」問題,胡漢清指提委會對社會「有責任、有壓力」。他說,倘中央不任命特首當選人,會造成憲制危機,「政治代價不可設想」,認為中央要對提委會「有信心」,比把關「守尾門」更好。至於特首候選人數目,胡漢清建議3人至4人。
胡漢清強調,本港可參考西方民主制度,但不應被外國制度所支配,重申普選是中央主動寫入基本法,而非英國人為港人爭取。他認為,要落實普選需考慮多方面,包括資本主義制度不變、循序漸進,並按照本港實際情況進行,而「實際情況」的意思,即有憲制義務照顧政黨發展,故提委會組成的「門」是活的,「唔好成日話一步到位,今日唔要1,200(提委會人數),要12萬,一定唔得的」。
批反對派為己不顧港利益
他批評反對派只求「入閘」,為個人和政治利益而不顧政治理念,不顧本港利益,最終只有港人受害,「你(政府)唔畀我(公民提名),次次我(反對派)做騷一定要一步到位,做政客點會為將來?……如果唔到位,咪原地踏步囉。」「點可能普選唔落袋先?點可能提委會的門是活的、唔繼續開鷞D門先?……話明循序漸進,做咩自己閂鷞D門?咩都唔要,有邊個得益?」他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早前來港的最主要目的,就是說明提名委員會的組成方式是不能違背或偏離軌道。
至於特首候選人數目,胡漢清建議3人至4人,採取一次投票,直言無限人數的選舉不符合憲制情況、政治現實甚至普通常識,又認為要得過半數票者才能當選,只會衍生政治交易,亦影響市民日常生活,「唔係多就等於好」,故建議最高得票者即可當選。他又指,倘提委會以1,200人計,每名委員可不分次序提名4人,最高票4人可成為候選人。
特首違抗中央 與憲制不符
提到「愛國愛港」問題,胡漢清指提委會對社會「有責任、有壓力」,而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八條列明的特首職責,特首是由中央委任和賦予權力,有責任執行基本法,強調「特首同中央一定有一個適當的憲制關係和責任」,「如果特首唔支持中央,或者想香港獨立、支持中國被瓜分,點可能運作呢?根本是與憲制不符」。他補充,倘中央不任命特首當選人,會造成憲制危機,「政治代價不可設想」,認為中央要對提委會「有信心」,比把關「守尾門」更好。
胡漢清早前提出的方案,建議將提委會第四界別一分為二,加入全數區議員,令第四界別人數倍增至600人,而第一及第二界別組成方式維持不變,第三界別則作若干調整。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早前指,委員陳弘毅提出在第四界別加入全部區議員的方案,會出現傾斜政界的情況,不符「均衡參與」原則。胡漢清表示,政府2005年提出的政改方案,建議將提委會人數由800人增至1,600人,其中第四界別納入所有區議員後,由原本200人增至700多人,認為「均衡參與」是「大家有份參與」、互相帶動,而非「對稱參與」或互相制衡,又指「均衡參與」是活的「政治模型」,目的是為保障的原有資本主義制度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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