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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早前提出特首普選建議方案,包括將全部區議員納入提名委員會。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昨日指出,在目前的選舉委員會中,政界人士佔300人,倘將來提委會在這基礎上再加上400多名區議員,會令比例傾斜政界,偏離了「參照」的原則。陳弘毅昨日在電台訪問中則「修正」其建議,指四大界別可同時擴大,同時微調四大界別的比例。
梁愛詩昨日在接受電台訪問中評論到陳弘毅提出的方案時,引述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主任委員姬鵬飛當年指出,香港的政治體制設計要根據「一國兩制」的概念,包括直轄於中央政府,保持香港繁榮穩定,有利資本主義經濟發展及兼顧各階層利益,保留其中行之有效的制度,再按照循序漸進原則發展政制。
傾斜政界不符「均衡參與」
她續說,選委會四大界別各佔四分一是有理由的,因為要兼顧各階層利益,而根據「參照」原則,將來提委會各界別的比例也不能偏離太遠,例如把提委會的政界人數變成雙倍,已經傾斜了政界,不符「均衡參與」的原則。
陳弘毅:四界人數同增加
陳弘毅昨日在另一電台節目訪問中指,提委會的基本架構,必須參照選委會的組成方式,而2007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提到的「可參照」,意思是提委會必須保留四大界別。他估計中央的立場是提委會的基本設計不可亦不應該有重大改變,「如果有調整,亦都只係微調」、「比例唔適宜有好大調整」。
他續說,選委會經歷過多次選舉,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制度,認為將選委會的「格局」應用在提委會,「未必有好大的問題」,但建議四大界別的比例可作「有限範圍的調整」,包括在增加政界人數的同時,相應調整或擴大其他3個界別,而政界可由佔25%增至30%,或其他界別「稍為少過25%」,「不涉及大百分比的調整,應該都唔會有大問題」。
被問及反對派提出的「公民提名」,陳弘毅直指有關建議違反基本法,強調提委會具有實質提名權,最終提名權必須在提委會手中,任何繞過提委會的提名方法均不符合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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