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袁歡 內蒙古報道)跟2012年同期相比,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減少「三公」經費90.12萬元,各種會議減少10%,印發文件減少13.5%,編發各類簡報減少60.7%,接待費減少84.18%,清理辦公用房1050平方米,清理超標車輛10輛。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在教育實踐活動中查找「四風」方面存在的問題,不斷整改,取得了實際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