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淑賢
總說做人要放下,其實知易行難。別的不說,單是家裡的書,雖不是珍本,卻有我們人生某段記憶,扔掉實在不捨。書尚如此,其他的人和物,更難放手。
對物,我見過最放得下的,是位年輕同事的爸媽,且稱他們為李生李太。他倆五十多歲,兩個女兒已婚,各有不錯的職業。李爸的室內設計生意也早賺錢賣掉,生活無憂,兩公婆優游自在,時常去旅行,好不快活。不過這並不稀奇,最奇的是夫婦退休後,不但趁高價賣了賽西湖的住房,還把所有傢伙雜物賣掉、送人或丟棄,現在夫婦倆每人只剩一旅行箱的東西,隨時可浪跡天涯。他們剛退休時還會租住服務式住宅,貪其方便和租期靈活。後來連這也不需要了,因為密密去旅行,留港時間實在太少。真要留在香港的時候,就在李太的妹妹家中暫住,剛巧這位妹妹也是不喜留東西的人,袋中有錢但「家徒四壁」,愛買名貴古董傢伙卻全無雜物,兩姐妹非常投契。
我常請教這位同事,究竟只有一個手提箱的人,是如何生活的呢?比如夏天時,冬天衣服放哪裡?答案是日常衣服幾件就夠,真有需要時就去買,不穿了就送人或捐出,好在他們都不用再上班,衣服簡單就夠。我又問結婚那麼多年,一定有很多東西,像女兒的成績表、獎盃、書、相簿等,這些東西是否租倉安置?同事說不,李媽真是全扔掉的。兩個女兒用完的書、過期成績表、破舊玩具、所有紀念品,通通扔掉,而且一定是趁女兒不在家時丟掉,因為明知小孩會捨不得。至於相簿,李媽媽會先拿去電腦掃描,放進電腦,紙本就不要。書呢,她說可以去圖書館借或在網上看,不必浪費地方收藏。其實她的想法很簡單:香港地貴房子小,雜物可以不要就不要。同事小時候就曾因為給媽媽扔掉心愛的舊公仔大哭了幾天,幸好今天跟媽媽的關係仍很好。
輕身上路,雲遊四海,確令人羡慕。但這樣放得下身外物,慚愧還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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