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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耀中指,新年平均每日有497內地團入境。莫雪芝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歌詩達」郵輪未有在下龍灣泊岸引發部分美麗華旅遊團員拒絕離船,事件經斡旋後前日獲得解決,據稱團員獲旅行社發放「利是」。有參與會談的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旅行社今次是退款而非賠償,而新春派「利是」亦非出奇,議會已聯絡越南當局要求核實沉船的說法。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認為應考慮擴闊旅遊保險保障範圍和檢討旅行社等賠償機制,增加對旅客的保障。而消委會至今未有就事件收到投訴,又提醒郵輪旅遊與旅行團和個人遊不同,相信今次僅屬個別事件。
團員促澄清非貪錢「船霸」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昨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早前受影響的團員只是要求旅行社向外澄清他們並非無理佔船和查清沉船是否屬實,否認他們是貪錢或是「船霸」,而事件已獲解決。至於有消息稱旅行社退回300多元團費,並以600元的「利是」作為補償,董耀中回應指,新春期間派「利是」並不出奇,今次並非賠償,而是退款安排。
董耀中亦指,已經去信越南駐港總領事館,要求核實日前下龍灣附近是否有沉船,對方已經答應處理。他稱,若果沒有沉船事件,但旅客不能到下龍灣,這可能屬於欺詐,情況很嚴重,屆時會循有關途徑例如海關跟進事件。
他期望消費者對旅遊業議會有信心,旅客若有不滿,議會將會介入,並公平公正處理,不會偏袒旅行社。他又希望市民了解郵輪團主要是享用船上的服務和設施,其他景點僅為附帶行程。議會日後亦會考慮加強培訓業內人士,如何處理船上的突發事件。
姚思榮指旅社可處理更好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則在節目中指,今次有旅客拒絕離船和要求補償是一件不幸事件,認為此舉會影響下一班船的旅客,並令香港的聲譽受損,應該反省。他又表示,美麗華旅遊其實可處理得更好,例如領隊得知郵輪未能泊岸時,應作為中間人向船公司反映旅客的不滿,而旅客若在抵港後拒絕離船,領隊亦應該作出協調。
他稱,旅行社已在今次事件上承擔責任,並與團員達成共識,期望外界可尊重不公布退款金額的安排。他又建議長遠應考慮擴闊旅遊保險的保障範圍,旅行社和船公司亦應檢討賠償機制,增加對旅客權益的保障。
消委:關注事件未收投訴
消委會主席黃玉山在另一個電視節目上則指,暫未收到有旅客就郵輪未能在下龍灣泊岸作出投訴,但會密切注意事件。他又指出,郵輪旅遊的模式和行程與旅行團和個人遊不同,而今次事件是其中一個行程受到影響,屬於個別事件。他認為導遊應扮演更積極角色,如果早前已疏導旅客的情緒,便可能不會出現旅客拒離郵輪事件。而消委會去年接獲旅客的投訴,整體上升超過30%,其中原因是旅客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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