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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媒直指劉漢集團能坐大成勢,背後有着強大的「保護傘」。 設計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綜合報道)四川「首富」、原四川漢龍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前日被提起公訴,內地媒體《新京報》再爆猛料,劉漢早年經商起家,組建「地下武裝」;2001年遇「貴人」發跡,政商勾結逃避公安機關打擊。有特殊背景的商人周濱2002年前後到四川投資時,劉漢「為了維護關係」,高價從其手中購買項目。
中國官方媒體《人民日報》昨日發文呼籲,必須嚴打劉漢背後「保護傘」,並隨着案情的進一步審理而公之於眾。
「貴人」助撤公安查處名單
《新京報》引述劉漢一好友王軍(化名)的話稱,劉漢於去年3月13日在首都機場被警察控制。報道引述四川政法系統內部人士消息稱,劉漢在北京被控制後,公安部成立「1.10」項目組。劉漢案被作為典型的警匪勾結、政商勾結案件,要求一查到底,令四川官場震動。
劉漢被抓前,四川漢龍集團已是資產400多億元的商業帝國。報道引述王軍的話說,「劉漢能聚斂這麼多財富,除了『打打殺殺』的爭搶外,還與其深厚的政商背景相關」。報道引述四川省政法系統一匿名人士亦稱,「劉漢對阻其財路的,敢下黑手,而對他有利的人,就送錢送官(幫助升官)。」
報道引述王軍說,2001年,劉漢遇到「貴人」,得其幫助。當年,劉漢被列為公安機關查處名單,其花巨資攀附上某位領導,將他從查處名單上撤除。此後,劉漢通過資本運作迅速把產業擴充到外省、外國,建立了礦業帝國、資本帝國。
投資建水電站 討「保護傘」歡心
王軍還透露,2001年,為討有關領導歡心,劉漢在四川阿壩州投資建設兩座水電站。2005年,劉漢把經濟效益良好的天龍湖電站和金龍潭電站賣給四川匯日電力公司。而匯日電力是一家外商獨資企業,註冊地為英屬維京群島,法人代表叫陳煒民。劉漢以近5億元的價格賣掉電站,2個月後,匯日電力將這兩座電站以27億元賣給大唐電力集團旗下桂冠電力公司,轉手淨賺22億元。
《新京報》還引述另一名接近劉漢的匿名人士稱,有特殊背景的商人周濱2002年前後到四川投資,劉漢高價從其手中購買項目,「為了維護關係」。
撐腰者將隨審理公之於眾
《人民日報》昨日刊文指,劉漢集團之所以能坐大成勢,除了涉黑犯罪集團自身的窮兇極惡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當地一些黨政和司法機關人員充當「保護傘」。劉漢犯罪集團能讓有的政法機關工作人員有案不查、壓案不辦、毀滅證據、重罪輕罰,能讓不按自己意思辦事的縣長「下課」。透過這些讓人難以置信的事實,可見劉漢犯罪集團的「保護傘」之大、「關係網」之寬、淫威之高。
文章稱,「多行不義必自斃」。劉漢涉黑犯罪集團被摧毀,其背後的「保護傘」也將隨着案情的進一步審理而公之於眾,並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這些都告誡我們,特別是告誡各級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法律紅線不能觸碰、法律底線不能逾越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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