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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本應對將來滿腔熱誠,但貧窮卻令他們的身心發展受到制約,前途一片迷惘。 資料圖片
今日香港+個人成長及人際關係+全球化+公共衛生
有調查顯示,本港社會不但存在貧富懸殊問題,而且有逾27萬名兒童生活在貧窮線以下,相關貧窮率超過25%,即平均每4名兒童,就有1人貧窮。
貧童長期居於惡劣環境,會影響其生活及身心發展,造成跨代貧窮。過去,政府成立兒童發展基金(Child Development Fund),幫助貧困兒童;但如今面對日益嚴重的兒童貧困問題,有人認為必須採取更積極扶貧措施,以關注貧困兒童的生活權利及個人發展,讓其也與同輩一樣,對生活抱可貴的夢想。 ■丁天悅
新聞背景:逾25%港孩活在貧窮線下
2011年,本港的堅尼系數(Gini Coefficient)高達0.537,顯示貧富懸殊問題惡化,其中兒童貧窮問題最為關注。根據政府統計處2012年的資料顯示,在全港100萬名18歲以下的兒童中,有超過 27萬人生活在貧窮線下,當中近10萬人領取綜援,而其他則來自低收入家庭。換言之,本港兒童貧窮率高達25.9%,每4名兒童中,便有1人生活在貧窮線下,當中更有超過兩萬人蝸居籠屋、板房及劏房等惡劣環境。
無錢買書桌學習 阻身心發展
另外,近期有調查發現,兒童長期居於惡劣環境及來自低收入家庭,或會影響他們的生活及身心發展。有九成受訪者認為,子女的身心發展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住屋環境限制,其中近八成家庭因缺乏足夠空間及經濟能力有限而無買書桌作學習之用,亦有六成家庭的子女曾因太冷或太熱而在半夜醒來或不能入睡。(基礎級)
摒除有色眼鏡 多管齊下解困
以下列出本港貧窮兒童可能面對的問題情況及解決方法:
問題:生存權
具體情況:有調查推算,全港有多達1.6萬名兒童無獲充足食物,並有多達86萬個家庭無法負擔8,500元的突發性開支。
建議:課後學習支援不但影響貧窮學生的學習發展,亦影響其父母的就業機會,從而影響家庭收入。因此,可針對低收入家庭,加強於全港各區發展社區及課餘託管。
問題:社會生活權
具體情況:全港有逾10萬名兒童因家貧而缺乏一般學習用品,如電腦,以及無法參加一項課外活動如補習等。
建議:增加貧窮家庭兒童的相關津貼,如書簿津貼、交通津貼、課外活動及興趣班的資助,藉此改善他們的額外學習資源,及增強其社交能力。
問題:發展權
具體情況:由於綜援金額微薄和收入偏低,部分兒童需出外拾荒幫補家計,甚至工作養家。另外,低收入家庭的兒童有可能因出身而被同學歧視,影響其自尊,以及不敢公開承認領綜援。
建議:學校可主動接觸貧窮學童及轉介予社區服務單位,讓他們能獲得適切的發展機會。另外,政府應推動正確的公民教育,呼籲社會不要以有色眼鏡看待貧窮兒童及低收入家庭,以減少其負面形象。(進階級)■參考來源:《貧窮學童課後學習支援服務研究報告》,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概念鏈接:跨代貧窮 Intergenerational Poverty
香港扶貧委員會對此定義為子女因父母的社會或經濟條件惡劣而造成的貧窮問題。換言之,兒童身處的家庭正處於貧窮狀況,而這些弱勢群體因無法提供額外金錢給子女補習和進修,將貧窮問題延續到下一代。
政府統計處資料顯示,全港現時共有逾27萬18歲或以下兒童生活在貧窮家庭,包括在職家庭及綜援家庭,情況嚴重。有人認為,要處理跨代貧窮問題,需提供個人健康成長、均衡及持續發展所必需的支援和機會。若無適當的介入服務,下一代就無法得到這些支援和機會。越早採取介入措施,對兒童成長越有利。
《兒童權利公約》
《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是一項有關兒童權利的國際公約。 聯合國於1989年的會議上通過該《公約》,並於1990年生效。《公約》是首條具法律約束力的國際公約,涵蓋所有人權範疇。其定義的兒童是指18歲以下的每個人,使其免受剝削、虐待或其他不良影響。《公約》亦確保兒童在公民、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中的權利。現時共有193個締約國。
港定期向聯國匯報實踐進度
《公約》訂下共超過50項條款和兩個任擇協定書,並詳細敘述任何地方的兒童都擁有的基本人權:生存權;發展權;免受有害影響、虐待和剝削權;參與家庭、文化和社會生活權。《公約》同時亦通過制定保健、教育及法律、公民及社會服務方面的標準來保護兒童權利。
最重要是,《公約》闡述各國政府的義務,包括如何推廣和實踐公約等,並要求締約國定期提交報告,檢討《公約》的實踐進度。
港府於2005年第一次提交並向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匯報《公約》在港落實的情況,於2009年提交第二次報告,並於翌年進行匯報。■參考來源:《兒童權利公約》,聯合國兒童基金會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Children's Emergency Fund,UNICEF)成立於1946年,致力維護兒童權益,幫助他們由幼兒期開始,健康成長。自從成立以來,該基金會與其他聯合國組織、各國政府及非政府機構攜手工作,確保兒童享有生存、發展、參與及受保護的權利。1965年,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更獲頒發諾貝爾和平獎,以肯定和表揚其在謀求兒童福利上的工作成就。
發展國最大疫苗供應者
目前,聯合國兒童基金會不但是世界上向發展中國家提供疫苗的最大供應者,更支援兒童各方面的發展需要,包括保健和營養、良好的食水和衛生、兩性平等的高質基礎教育,提供長期服務項目及緊急救援工作等。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香港委員會(Hong Kong Committee for UNICEF)成立於1986年,是全球36個地區委員會之一。主要協助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本地推行福利工作,以幫助有需要的兒童及婦女,同時亦透過不同活動,喚起本港各界人士對兒童權利的關注,關心世界不同角落的兒童。(摘星級)■參考來源:1. 《關於我們》,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2. 《關於我們》,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香港委員會
辭彙鏈接:
.兒童發展基金 Child Development Fund
.堅尼系數 Gini Coefficient
.跨代貧窮 Intergenerational Poverty
.《兒童權利公約》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 United Nations International Children's Emergency Fund,UNICEF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香港委員會 Hong Kong Committee for UNICEF
想一想:
1. 根據上文,指出「跨代貧窮」的定義。
2. 參考上文,舉例分析跨代貧窮與本港貧富懸殊存在甚麼關係?
3. 你認為本港貧窮家庭面對哪兩項最嚴重的問題?試各舉例加以分析。
4. 承上題,面對這些問題,政府可做些甚麼來幫助貧窮家庭?試舉例加以討論。
5. 你在多大程度上認同「跨代貧窮是因,兒童貧窮是果」這個說法?解釋你的答案。 ■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欣欣
延伸閱讀:
1. 香港兒童權利委員會,http://www.childrenrights.org.hk/v2/web/
2.《香港貧窮的成因:社會不公》,香港樂施會,http://www.cyberschool.oxfam.org.hk/resources.php?s=3&ss=306&c=151&articles_id=137
3.《針對貧困家庭 協助兒童發展》,香港《文匯報》,2013-10-18,http://paper.wenweipo.com/2013/10/18/PL1310180004.htm
■香港文匯報記者 吳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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